四川:2人被查 1人被“双开”
人民网成都12月26日电 (袁菡苓)日前,四川三地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人被查、1人被“双开”。
如下:
德阳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剑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德阳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剑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董剑锋简历
董剑锋,男,汉族,1966年6月生,江苏南京人,在职研究生文化。1986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9月至2001年11月,先后在四川省机器厅属企业四川亚西机器厂、四川省树脂厂、四川东马塑胶有限公司工作;
2001年11月至2006年2月,在德阳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工作;
2006年2月至2008年9月,任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副主任、招商局副局长;
2008年9月至2013年5月,任德阳市招商引资局外来投资企业协会秘书长;
2013年5月至2016年7月,历任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6年7月至2020年5月,任德阳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0年5月至今,任德阳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平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威远县纪委监委对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平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平春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环保执法、环评手续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梁平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威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威远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平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威远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刘振兴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刘振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宜宾市翠屏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振兴简历
刘振兴,男,汉族,1970年1月生,四川南溪人,大学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8月至2001年1月,先后在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珙县建委、珙县建设环保局工作;
2001年1月至2011年12月,历任珙县建设环保局、规划和建设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珙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1年12月至2015年4月,历任宜宾五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15年4月至2023年2月,历任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长,宜宾市三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23年2月至今,任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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