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2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处分
人民网成都12月18日电 (李强强)12月18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处分。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晓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晓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晓勇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长期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专职驾驶员服务;道德败坏;私欲膨胀,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吴晓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晓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兴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兴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兴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红包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道德败坏;干预插手资金借贷业务;将手中权力作为攫取利益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刘兴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兴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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