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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事关学生行课、午休及睡眠时间

2023年11月01日08:37 |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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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事关学生行课、午休及睡眠时间

昨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要坚持家校协同、校内校外衔接,合理安排中小学行课时间、课间休息、午休时间、课后服务、就寝时间,并对具体的时间做出安排。

通过对《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进行总结,此次出台的政策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再次明确“开课”“离校”时间

开课时间:小学上学第一节课行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下午第一节课行课时间一般不早于14∶00。

离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托管+拓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一般于17∶30—18∶00期间结束,学生分批离校;部分初中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开设晚自习服务的,走读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00;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高中走读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1∶30;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2∶00。学生均可根据实际申请弹性离校。

明确强调学生“休息”时间

课间时间鼓励延长:中小学课间休息一般为10分钟,鼓励中小学适当延长课间休息时间,引导学生走出教室通过适度活动或远眺等方式放松,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午休时间要求保障:学校要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一般12∶00—14∶00为学生午餐、午休时间。因开展特殊教育教学活动等情况的,中午休息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小时。严禁占用学生午休时间讲授新课、集体补课或组织考试等。

就寝时间明确落实:为保障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不因仍未完成作业延长个人就寝时间,确保充足睡眠。

“按照中央‘双减’文件和教育部‘五项管理’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和体质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以来,成都市教育局在全市推动‘小学作业不回家’,加强自习时间和课后服务作业托管,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坚持家校协同、校内外衔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了该《通知》,力求真正地‘把课余时间留给学生、把空间留给家庭、把作业留在学校’。”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赵子君)

(责编:罗昱、章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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