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细节 更暖心 四川促就业政策激活新动能
人民网成都7月20日电 近期,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与以往相比,此次出台的政策有哪些鲜明特点?
7月20日上午,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增进民生福祉”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晓博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了解答。
一是重视程度高。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是在全国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两办名义印发的关于促进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政策文件,政策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更实举措,千方百计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
二是岗位供给足。根据测算的今年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劳动力数据,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稳慎确定各项岗位数量目标。深挖公共部门岗位潜力,持续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加上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等,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三是投入力度大。市场主体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在全省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的前提下,现有涉及财政支出相关政策措施全部延续实施,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提高奖补标准,拿出“真金白银”扶持企业促进就业。
四是困难帮扶准。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应帮尽帮、不落一人。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四类重点人群”的就业补贴,以及“四类重点人群”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均按照提高50%的标准给予补贴,提升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
五是工作责任实。将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密切相关的30余个省级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全部纳入责任单位,作为各地“一把手”工程,并将其纳入对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和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同时,为防止中介机构等有关单位截留套取资金、个人虚报冒领补贴等问题发生,明确提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资金使用专项审计。(王凡、实习生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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