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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乐山大佛被卖了17亿” 景区回应来了

2023年06月28日08:06 | 来源:成都商报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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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乐山大佛被卖了17亿?”景区回应

  连日来,一则“楼市下跌,佛祖被卖了”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称景区方面“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并配了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

  6月27日,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表示,2021年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出让的是乐山大佛核心景区外观光车和摊点经营权,经营范围位于乐山大佛核心景区外(原景区过境道路凌云路区域)。相关方表示,这是按照相关管理条例,正常的工作。

  景区部分经营权转让30年

  热议:这也能卖?

  上述消息于今年6月25日出现在网络上,随后引发热议。该消息称,“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30年经营权卖了17亿,佛祖是做梦都没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卖掉的一天。”

  消息后面是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该图片显示,限时竞价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7点。当前价为1709950400元,保证金为150000000元。在该消息下面,不少网友留言评论并转发。有网友质疑:“这也能卖?”

  回应:事发2021年

  符合规定

  6月26日下午,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透露,该拍卖发生于2021年,是符合规定的。“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该经营权就应该公开出让。”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挂牌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11月29日。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的30年经营权由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获拍。

  据了解,为兑现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诺的关闭凌云路保护乐山大佛的承诺,景区于2020年建成替代凌云路过境道路功能的凌云东路,并将凌云路建成可供游客游览的大佛文化广场和六度文化长廊。由于凌云路区域过去为过境道路,因此未设置满足游客“吃、行、购”等相应业态。为向游客提供更方便完善的服务,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7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服务等项目,应当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于2021年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公开出让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经营权项目。

  而根据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出让或者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活动实行总量和区域控制。同时,该条例还写明,市中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审核和监督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将继续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认真做好乐山大佛保护和景区管理工作,让乐山大佛这一全世界人民的共同瑰宝得到永续传承。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责编:罗昱、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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