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四川频道>>综合栏目>>新闻资讯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通报5起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件

2022年07月28日16:52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小字号

人民网成都7月28日电 (朱虹)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和能源基础,关系到国家资源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严厉打击惩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今日通报了5起矿产资源违法典型案件。

案件一:自贡市富顺县某石材有限公司越界开采案。2021年5月,当事人在烂泥沟采石场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砂岩)7.26万吨。2021年7月,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2021年8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退回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同月,当事人履行到位。

案件二:德阳市广汉市何某无证开采案。2022年6月,当事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情况下,擅自在金轮镇5里村采挖连砂石约25.15吨。同月,广汉市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同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采运,没收非法开采的连砂石并处罚款。同月,当事人履行到位。

案件三:资阳市某砖厂越界开采案。2021年3月,当事人在采矿许可证范围外,擅自采运雁江镇天鹅山村7社页岩约1.32万方。2021年7月,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2021年12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采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21年12月,当事人履行到位。

案件四:达州市大竹县某矿石厂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案。2020年12月,当事人超越批准矿区范围擅自在合法矿区2号拐点外排危开采矿产品1200吨。2021年5月,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交大竹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6月,大竹县自然资源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同时要求对越界开采处进行生态修复(复绿)。同月,当事人履行到位。

案件五:凉山州会东县段某某无证开采案。2022年3月,当事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情况下,擅自采运铁柳镇铁柳村8社砂石约300方。同月,会东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2022年4月,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采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22年5月,当事人履行到位。

上述违法案件的查处,表明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矿产违法行为的坚定态度。下一步,四川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矿产违法行为,努力维护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责编:罗昱、高红霞)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