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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攀枝花、宜宾通报多起典型问题

2022年01月28日09:44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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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1月28日电 (李强强)近日,四川成都、攀枝花、宜宾通报多起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成都市——

成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蒲江县博物馆馆长陈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8月,某文物修复中心中标蒲江县博物馆某文物修复采购项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该中心委托黎某与陈龙对接工作。2021年中秋节前,陈龙收受黎某赠送的一盒月饼和1万元现金。2021年11月,陈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中队长沈凯等人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1月至7月,沈凯违规使用公务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并利用加油凭证套取现金,共计4053.59元;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聂林违规使用公务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3323.53元;该局生产科工作人员张良违规使用公务车加油卡套取现金3187元。2021年11月,沈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聂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张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2021年12月,该局对负责公车管理的工作人员冯锐进行诫勉,对科室负责人斯灵进行谈话提醒。针对上述问题,都江堰市纪委向该局党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工作。

3.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屠宰检疫服务站原负责人赵勇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21年1月、4月,赵勇邀约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王亮、三中队长李小安和一中队工作人员杜勇在某KTV场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唱歌娱乐活动。2021年2月,赵勇和本站工作人员陈建忠在另一KTV场所违规接受同一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唱歌娱乐活动。2021年6月,赵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小安、杜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7月,王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1月,陈建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针对上述问题,崇州市纪委监委向农业农村局党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该局党组召开专题反思会,抓好整改;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

4.邛崃市水口中心敬老院党支部书记王浩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4月至5月期间,王浩使用敬老院公务油卡为自己私车累计加油8次,共计1968.16元。2021年11月,王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5.彭州市天彭街道利安社区临时党委原书记刘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刘勇于2020年10月3日至4日,为其儿子操办婚礼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13人礼金,共计5800元。刘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刘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成都通报5起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1. 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原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胡泽龙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问题。2014年至2019年,时任四川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党工委书记胡泽龙,利用职权指使授意部属通过拆分工程、围标串标等方式,为亲属朋友违规承揽泄洪道维修、道路绿化整治等100余个工程项目,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41.8万元。胡泽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1月,胡泽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青羊区苏坡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刘振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问题。2016年4月至2020年11月,刘振晖在担任苏坡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谋取利益,多次通过事先有倾向性选定设计方案、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打招呼、有针对性清标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10万元、美金2万元。2021年11月,刘振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金牛区驷马桥街道曹家巷社区党委府青路党支部党员、采购评审专家时容生违规评标问题。2016年12月,时容生利用采购评审专家身份,为成都某公司参与德阳某政府工程项目竞标提供帮助,虽该公司未中标,但中间人仍送给其感谢费,随后时容生将感谢费退还。2021年4月,时容生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罚款5万元、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时容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邛崃市原高埂镇中安村党总支书记张定宏、村主任王永昌对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招标监管不到位问题。2019年11月,原高埂镇中安村通过招标比选方式实施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时任中安村党总支书记张定宏、村主任王永昌对参与项目招标的公司资质及施工合同审查把关不严格,导致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中标,且合同约定价与中标价不相符,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张定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永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简阳市三星中学原校长张久和、总务处主任李祥文违反程序实施食堂改造项目问题。2018年3月,简阳市三星中学启动食堂改造项目,考虑到学生返校时间临近、食堂亟需改造后投入使用等因素,时任校长张久和在项目未实施比选程序等情况下,直接安排校总务处主任李祥文对接意向性施工方提前进场施工。施工过程中,李祥文在工程量变化的情况下,未按照要求履行相关手续。2021年12月,张久和、李祥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攀枝花市——

攀枝花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许朝晖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问题。2013年至2018年,许朝晖在担任仁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和西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多次收受某律师的礼金共计1.2万元,收受价值0.2万元的消费卡。许朝晖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21年11月,许朝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盐边县渔门学区责任督学刘福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2月,刘福有在担任渔门镇中心校校长期间,授意安排他人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后勤管理及服务专项经费2万元,用于核销处理本单位聚餐费1.942万元,刘福有本人组织、参加了以上部分公款吃喝。刘福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刘福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款项已收缴。

3.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二级主任科员王程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王程违反公务用车“一车一卡”管理规定,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给个人私家车加油10次,共计1651元。2021年5月,王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4.米易县第一小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曾龙先违规收受土特产及接受吃请问题。2018年5月至2020年10月,曾龙先多次违规收受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某所送价值7560元的香烟、牛肉干、柚子等土特产,并违规接受其宴请。2021年6月,曾龙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宜宾市——

宜宾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工作员岳迎燕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岳迎燕在宜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工作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共计3.6万元。岳迎燕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1月,岳迎燕受到降低2个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高县可久镇民治村党支部原书记罗申华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18年2月6日,时任高县可久镇民治村党支部书记罗申华及其兄长设宴56桌,共同为其母亲操办70岁生日宴,收受礼金共计5.9万元,其中包括124户民治村村民所送礼金2.3万元。罗申华个人分得2.1万元。2021年11月,罗申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村村民所送礼金已全部退还。

3.珙县巡场镇安民社区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2015年至2019年,时任安民社区党委书记吴强与该社区前后两任居委会主任王邦莉、黄泽秀等人商议,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30.13万元,违规设立“小金库”,其中,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13.87万元(吴强领取2.6万元、黄泽秀领取2.58万元、王邦莉领取1.4万元);用于组织社区干部公款旅游3.15万元。2021年11月,吴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黄泽秀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邦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4.屏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向红学等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9年底,向红学与屏山县城镇建设和管理监察大队扬尘治理中队副中队长陈鹏升违规接受某餐饮店老板宴请,为该餐饮店违规搭建雨棚问题整改提供帮助;2020年1月,向红学、陈鹏升接受屏山县王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现场负责人宴请,为该污水处理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整改提供帮助;2020年11月,向红学、陈鹏升与屏山县城镇建设和管理监察大队扬尘治理中队江北片区中队副中队长刘林等人在某KTV进行娱乐活动,由屏山县一商住楼项目负责人支付费用。陈鹏升还有其他违法行为。2021年12月,向红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鹏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刘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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