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百万罚单 成都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执法人员查获的废铅蓄电池。图据市生态环境局
成都市金牛区的一经营者肖某某被罚款100万元,还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一起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肖某某做错了什么,要被罚百万?市生态环境局介绍,肖某某未取得许可证,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这张百万罚单的背后,是成都重拳出击、铁腕治污的持续加码。记者了解到,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已成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收集转运废铅蓄电池
肖某某收到百万元罚单
据介绍,今年3月11日,金牛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金牛区天回镇街道车站社区一组拆迁空地有3辆货车在转运废铅蓄电池。
经核实,废铅蓄电池均为肖某某收集,当时正在转运并计划卖给下游处置单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详细调查后,市生态环境局对肖某某未取得许可证,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过案件审核与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我们最终认定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肖某某处罚款10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上述负责人表示,事实上,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而受罚的案例并不仅这一例。在市生态环境局近期公布的案件中,涉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案件并不在少数。
保持高压态势
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去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规定了更为详细、更为完善的法律责任。除了提升既有制度的处罚额度、增加了处罚措施外,也结合了近几年频发的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等案件,设定了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如对本案所涉“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通过责任的精准性、靶向性和全程跟踪特性防止企业逃避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定义务,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在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上持续发力,追求实效。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敢于顶风作案的典型违法行为,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以严厉有效的执法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幸福感,助力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成都日报记者 缪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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