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8家企业违规行为

2020年12月23日08:20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2月23日电 (李强强)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12月22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成都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违规行为。

经查,“青客公寓”品牌旗下成都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青客)未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与成都青客为同一法人代表的成都黎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果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海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火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未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未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游离在监管之外。“美丽屋”品牌旗下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悦丽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其关联公司成都美丽屋科技有限公司未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未开设租金监管账户,游离在监管之外;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涉嫌存在“长收短付”的高风险经营行为及拖欠房东租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青客公寓”与“美丽屋”漠视群众利益,在双方未签订正式并购协议,并且未通知房东、租客的情况下,由成都黎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租客原本应付给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租金,涉嫌侵犯房东、租客合法权益。

经研究,为严格落实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要求,从严整治住房租赁交易行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环境,依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32号)规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成都青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黎武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果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海语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火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悦丽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美丽屋科技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责令立即整改、信用记减分的处理。整改期间暂停上述公司在58同城等网络信息平台的房源发布,暂停网签备案权限。以上公司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线索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希望各房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经营服务行为约束和规范,严格执行房产中介管理和住房租赁企业管理相关规定,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住房租赁乱象行为,终止不规范的业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服务。

下一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努力规范机构和企业的经营行为,并将联合发改、公安、市场监管、银保监、网信办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房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