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12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社区发展治理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重点规范了四方面的内容——
首先,明确“社区发展治理”定义和原则,将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法治保障、协商共治、共建共享作为基本原则。
其次,完善社区发展治理制度体系,设“社区发展”专章,对社区形态改善、业态提升、生态优化、文态塑造进行规范;设“社区治理”专章,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共治、智治、综治”的社区治理体系,对物业管理区域治理、院落治理等重难点问题作了专门回应,将本次疫情防控中社区和物业小区的防控作用总结固化为立法规范;设“社区服务”专章,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特色项目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的社区服务体系,对培育社会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作出专门规定。
再次,健全社区发展治理保障监督机制,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社区发展治理相关的工作保障、资金保障、人力资源保障、专家智库保障机制,对依法落实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社区减负、严格开展考核评议等监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最后,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法规制度有效实施,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减负规定的责任予以明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
“通过制定《条例》,把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经验做法上升为系统权威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各社会治理主体在社区发展治理中的定位职责,有助于深化社区发展治理实践,推动城市基层治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成都市委社治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成都市制定出台了“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30条”纲领性文件、6个重点领域改革文件和30余个操作文件,形成“1+6+N”政策制度体系,在探索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成熟的经验做法。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主任刘建军表示,《条例》在新时代社区建设的突破性价值在于,实现了从“平面社区”向“立体社区”、从“点状社区”向“网状社区”、从“单一社区”向“复合社区”、从“生活场域”向“美学场景”、从“居住空间”向“层圈结构”、从“增量治理”向“源头治理”的转折与提升。(四川日报记者吴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