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涉案14人均被判刑

2020年10月16日09:09  来源:封面新闻
 
原标题:四川遂宁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涉案十四人均被判刑

10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四川遂宁船山法院对被告人严某、吴某某等十四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犯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吴某某、严某、严某某均系遂宁河东新区水寨门村同村人氏,2017年7、8月份三被告人为在该村非法采挖连砂石,开始纠集在一起。

2017年10月份,吴、严为在水寨门村强揽工程,邀约严、何等在项目部阻碍施工。2017年11月以来,为非法采挖连砂石,吴等三人采取除发放工资外,以免费提供毒品等方式,纠集被告人任某某、何某某等人,长期在水寨门村及周边地区,有组织地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吴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严某、严某某为重要成员,任某某、何某某等被告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经过公开庭审,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判处8万元至70.8万元不等的罚金。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责编:高红霞、罗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