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0年06月24日21:55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6月24日电 据凉山州纪委监委官网消息,6月24日,凉山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盐源县双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范义清,副乡长严长寿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6月至8月,范义清、严长寿等人在外出开展拆迁、烤烟和计生等工作中,累计在外用餐12次,公款报销共计2.7万余元。违规消费香烟、食用野生动物。2020年6月,范义清、严长寿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美姑县依果觉乡中心卫生院院长阿克布日、副院长白建华、副院长吉日九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9年,阿克布日、白建华、吉日九林安排人员套取单位经费,将其中4.5万元以绩效的方式发放给部分单位职工,白建华和吉日九林分别领取1万元。阿克布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阿克布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20年3月,白建华、吉日九林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3、越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吉木吉哈重复报销补贴、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吉木吉哈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期间,在派出单位已为其报销交通补贴的情况下,利用职权又从工作经费中违规报销交通补贴1.4万元。吉木吉哈还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违规用公款1.4万余元购买彝族器具、雷波脐橙等地方土特产赠送相关单位人员。2020年5月,吉木吉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4、西昌市佑君中心卫生院原院长谌伟生违规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谌伟生同意在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香烟,审核签字并予以报销费用5955元。2020年4月,谌伟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