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什邡:
纪监干部“嵌入式”监督拆迁 护航群众“安居梦”

记者 李平

2020年06月01日15:28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以前住在城西社区的时候一到下雨天就不敢出门,还得准备盆桶,防止雨水流进家里,现在好了,没想到能住进这么好的房子,小区配套设施齐备,还能在楼下锻炼身体。”四川省什邡市的李阿姨搬进新家,高兴地说到。

搬迁前,李阿姨所在的城西社区1组,却是另一番“景象”。城西社区1组占地面积17000多平方米,有96户、390余人,是什邡城区典型的棚户区(城中村),房屋基本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低矮、简陋,配套功能差,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令人堪忧。

“房子小还可以挤挤,就怕下雨,雨水淹没院子,淌进屋内,到处臭气熏天、乱七八糟。”1964年,李阿姨一家就居住于此,五代16口都挤住一起,最令他们头疼的还是居住环境“脏乱差”。

从2017年开始,什邡市启动棚户区改造。但由于拆迁户诉求不一,产权混杂等情况,征迁难度非常大。

“我不同意拆迁,我的明明是商铺,为什么按照住房的补偿标准赔付?”“我家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为什么按照集体土地的赔偿标准执行,我不得签拆迁合同”。棚户区改造工作推开以来,每天都会收到群众各种投诉 ,工作出现停滞不前的情况。

“群众关注什么,纪委就盯住什么”。什邡市纪委监委派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嵌入式”监督,既协助当地乡镇开展拆迁工作,又着力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拆迁安置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并在分析总结近年来发生在拆迁领域的问题后,针对拆迁中利益诱惑大,征迁工作人员容易被‘围猎’等情况,建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侵占补偿资金的“四不准”纪律约束制度,与每位棚改工作人员签订《严守工作纪律书》,将纪律贯穿于棚改工作始终。

“纪委的同志,我要举报棚改工作人员张某给我家测量的平房面积不够……”2019年1月,在城西社区启动棚改后的一天,机械厂小区棚改项目督查员、特约监察员彭晓英接到居民梁某打来的电话。

随即,彭晓英会同项目所在的皂角街道纪工委书记张果一起马上赶到梁家进行复核。经过查验发现,原来梁某对房屋面积认定标准不清楚造成的误会。

“我们测量是按照滴水面积进行的,而你自己测量是按照墙体测量的,测量标准在《什邡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方案》中是写清楚了的,你看嘛。”彭晓英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文件一项一项解释。

“把问题摆到台面上,放在群众眼皮底下,是最能让人信服的办法”,为避免再出现因为理解偏差出现的“误会”现象,什邡市纪委监委实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制度,督促棚改办和下属棚改项目工作组设立公示栏、宣传点、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及时公示棚改房屋征收流程、房屋测量面积等内容,让棚改工作运行在“阳光下”。同时,在什邡市纪委监委建议和推动下,该市所有棚改项目全面引入第三方测绘评估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有效堵住可能存在的虚增拆迁面积、套取国家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漏洞。

“棚改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保障执行的职责,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精准监督、科学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棚改工作公开、透明、高效、有序推进。”什邡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