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节日·清明]清明将至 泸州市民请收好这份消费提示

2020年04月03日09:49  来源:泸州新闻网
 
原标题:[我们的节日·清明]清明将至 泸州市民请收好这份消费提示

清明将至,针对祭扫、外出踏青等节日性消费,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应当做到厚养薄祭,安全出游防疫情,文明祭扫,理性消费。

清明祭扫提倡生态、文明、节俭,倡导以敬献鲜花、绿化植树、网络点烛、祈福寄语等方式表达追思;摒弃炫富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少用或不用焚烧抛撒冥币纸钱等传统方式,不买不可回收利用的祭品;不要使用质次价高、涉及封建迷信和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切勿在禁燃区内焚化祭品,祭祀结束时应及时处理好垃圾。

由于疫情还未彻底结束,市民外出祭扫或回乡探亲应尽量错峰出行,避免人流拥挤,或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利用清明假期外出旅游的消费者,应注意自身防护,合理规划路线,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及酒店;在签订旅行合同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切记不要贪图价格优惠;遇到导游或商家推荐的商品,按需谨慎购买,以免上当受骗。

清明期间,在外就餐要选择清洁卫生、有合法资质的场所,不要贪食“新、奇、特”食品;在购买土特产食品时,要仔细查验食品质量和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拒绝购买食用“野味”,不要随意购买、采摘和食用野菜野果。

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前,要多了解、多比较、多询问,对服务者的经营状况、诚信度、价格、口碑以及售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索要并保存相关票据、宣传资料、聊天记录、订单详情等消费凭证。若发生消费争议,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向当地消委组织或相关部门投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等方式,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泸州日报记者 李独懿

(责编:袁菡苓、高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