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熊貓國家公園司法保護的四川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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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發布會現場。人民網記者 朱虹攝 |
人民網成都10月12日電 (記者朱虹)2021年,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復,成都鐵路運輸第二法院設立四川大熊貓國家公園生態法庭,集中管轄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片區環境資源案件。五年來,該院積極加強與地方政府和大熊貓國家公園管理機構的執法司法協作,在國家公園司法保護方面積累了寶貴經驗。
今日,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片區五周年建設成效發布會上,獲悉上述信息。成都鐵路運輸第二法院今年發布了全國法院首個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專項規劃。
“今年是《生態環境法典》《國家公園法》實施第一年。我院深入研判大熊貓國家公園保護管理面臨的形勢任務,依據‘十五五’規劃和《大熊貓國家公園總體規劃》,制定出台《四川省大熊貓國家公園司法保護規劃(2026—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6個基本原則、3項總體目標、6類具體指標以及10項工作措施。”成都鐵路運輸第二法院院長江海燕在表示,未來五年該院將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務守護大熊貓國家公園。
從保護措施的角度來看,《規劃》緊扣生態系統原真性、完整性保護,堅持“全鏈條”打擊非法獵捕、運輸、買賣野生動物及制品行為,糾治濫食野生動物惡習,從嚴懲處私挖濫採、毀林開荒等破壞動物棲息地行為,依法懲治違法引進、放生巴西龜、清道夫等外來物種破壞生態系統行為,切實將“生態保護第一”理念貫穿始終。
針對民生關切的問題,《規劃》堅持生態保護與民生保障有機統一,依法妥善處理“動物傷農”、污染侵權、林權退出補償等糾紛,積極探索與地方法院、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共享生態法庭”機制,助力構建更為成熟穩定、貼近群眾的共享共治格局,一體推進國家公園高水平保護與高質量發展。
為了以更加系統的方式修復生態環境,《規劃》秉持恢復性司法理念,提出嚴格科學的生態損害修復要求,打造升級天府法務區、大熊貓國家公園南入口等生態環境修復(教育)實踐基地,積極構建“預防-損害-賠償-修復”完整閉環,讓損害擔責原則落到實處、見到實效,最大限度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整體提升。
此外,《規劃》堅持效果導向,設置案件審理、規則供給、群眾滿意度等20余項綜合評價指標,涵蓋司法服務、協同治理等多個領域,持續擦亮“熊貓綠盾”環境司法品牌,提升專業化司法保護水平,彰顯司法參與國家公園生態保護整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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