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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校園餐新規來了,2028年全面落地

2026年10月11日0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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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教育廳等多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學校食堂食材供應鏈和膳食經費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要求伙食費原則上採用“實時收費”或“后收費”方式收取,2028年秋季學期開學前全面實施。

這意味著,學生先吃飯、后付費或將成為校園餐收費的默認規則。

給餐費劃出制度紅線

學生吃飯無需先交錢

此次《通知》在膳食經費監管部分提出了多項硬性指標,其中“后收費”最受關注。

根據規定,伙食費原則上採用“實時收費”或“后收費”方式收取,暫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可分階段推行。

自主經營食堂收支結余應轉入下一會計年度繼續使用,專項用於改善學生伙食、更新食堂小型設施設備或平抑物價、以豐補欠,學校不得另作他用,原則上餐費累計結余不超過年度收入的3%。採用承包經營的,原則上項目年淨利潤率不超過5%,學校應通過合同約定、報表審核、內部審計等方式,對其財務狀況進行全過程監管,嚴防虛增成本、套取利潤。

這一調整的實質,是把資金結算的時間順序從“先付后吃”轉變為“先吃后付”。過去的預收費模式下,大額資金提前集中在學校賬戶,一旦缺乏有效監管,就可能被擠佔、挪用,或變成學校與家長之間的不信任根源。“后收費”則從制度層面消解了這筆資金在學校賬戶滯留的必要性。

與此同時,《通知》還劃出了多條此前未曾明確的量化紅線,例如:中小學校自主經營食堂食材成本佔比原則上不低於伙食費收入的70%,規模500人以下的學校不低於65%﹔高校學生食堂基本大伙食材成本佔比不低於60%。

此外,《通知》還明確禁止將校級領導干部、民辦學校舉辦者、后勤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的直系親屬安排在食材採購、驗收、庫管、財務、食堂經理等食堂運營關鍵崗位。

過去的“預收費模式”下

質疑與沖突時有發生

四川此次出手可謂有的放矢。近年來,全國多地曝出的校園餐糾紛,其症結大多指向預收費模式下資金監管不到位。

2025年12月,河南周口淮陽人民中學的食堂承包商實名舉報,學校后勤負責人在校領導指示下,以“管理費”名義從學生餐費中抽取15%返點,舉報稱累計330余萬元。官方隨后核查認定,實際違規收取金額為410.565萬元,通過“轉賬—取現—私存”的閉環操作套取資金,其中大部分用於發放教師補課補助,14.7323萬元用於學校維修,8萬元被餐廳管理人員非法侵佔,0.7萬元暫存校長個人賬戶。

2025年,湖南湘鄉名民實驗中學遭到家長投訴,學校要求每名學生每學期繳納3406元伙食費,無論學生是否在校用餐,費用均按學期固定扣除,未就餐天數退費機制不透明。校方及主管部門回應稱,學校實際執行的是按實際在校就餐天數收取、期末按實結算、多退少補,但家長對核算透明度仍存疑。另有投訴記錄顯示,學校此前確實存在“不吃也扣錢,必須連續三天以上不吃飯才可以退錢”的情況,后經學生反映后已改為刷卡消費。

2025年秋季學期,廣東東莞北辰高級中學要求每位學生預繳餐費5300元,標准為45元/天,稱“期末結算,多退少補”,遭到家長聯名投訴。家長投訴的核心問題不在金額本身,而在結算機制的完全不透明,“實際在校天數”的核算、退款時間與操作流程,全部由學校單方面操作,家長無從監督。

2025年10月,遼寧鞍山鐵西區實驗學校被曝教師要求學生在《校園餐學生滿意度調查表》中只能填“滿意”或“非常滿意”,填“不滿意”要用橡皮擦掉。調查發現,該區教育局採購文件規定滿意率低於80%即視為不合格,三次不合格將終止供餐合同。“滿意”不關乎學生的真實體驗,關乎的是企業的飯碗和學校的問責風險。

這些案例屢見不鮮,暴露出了校園餐“預收費模式”的症結——家長和學生作為付費主體,卻沒有相應的監督能力﹔學校是資金的管理者,又難以維護付費者的利益,甚至出現資金挪用等亂象。

“后收費”之所以值得肯定,是因為它遵循最朴素的付費邏輯,即“消費在前,付費在后”。如果校園餐質量不達標,家長可以選擇不付、少付或延遲付,而不是在預繳之后只能依靠投訴和上訪來追索。此次《通知》的多項規定,是在從多個方向壓縮“從學生碗裡掏錢”的操作空間,把每一分伙食費的去向晒在陽光下,比任何事后追責都更有力量。(記者 張瑾 張富耀)

來源:紅星新聞

(責編:李強強、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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