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
2026年10月11日08:14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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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提高四川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2026年7月1日起,將最低標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含國家提標20元、四川提標10元),提高后達到每人每月223元。
通知明確,從2026年7月1日起,將年滿80周歲人員的基礎養老金加發最低標准在現有基礎上每人每月再提高5元,提高后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233元。其中,2026年6月30日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領待人員,從2026年7月1日起提高加發標准﹔2026年7月1日后年滿80周歲的領待人員,從年滿80周歲的次月起提高加發標准。加發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市縣財政共同承擔。
通知強調,各地要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將提高后的基礎養老金足額發放到位。同時,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和財力水平,在省定最低標准的基礎上合理提高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春華)
(責編:李強強、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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