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高縣:多收的“管理費”退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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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紀檢監察干部對文江鎮文江村村民開展回訪。徐昕供圖 |
“真沒想到,這幾年的水費管理費還能退回來!錢雖不多,但紀委把咱老百姓的事放在了心上,心裡一下子暖和了。”日前,宜賓市高縣文江鎮文江村村民段純軍收到退回的“水費管理費”后,臉上樂開了花。這筆前后收取了4年有余的費用,在高縣紀委監委的監督推動下,終於回到了村民手中。
事情要從高縣紀委監委開展“有事找紀檢,解決靠組織”下沉走訪時聽到的一句“吐槽”說起。“陳書記,自來水通到家是方便,但我們家常年在外面打工,一年到頭用不了多少水,每月還要另交3塊錢管理費。錢雖然不多,但心裡真不是滋味。”文江村群眾這句看似隨意的抱怨,當即引起了鎮紀委書記陳利的注意。經初步走訪了解,多年前,為徹底解決群眾“吃水難”問題,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下,文江村多方籌措資金,鋪設了集中供水管網,將干淨衛生的自來水通到了家家戶戶。這本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好事,但村裡在自來水管理中常年違規收取一項額外費用,讓這件好事打了折扣,也寒了不少群眾的心。
群眾呼聲就是行動指令。高縣紀委監委立即啟動“室組地”片區協作機制,由紀檢監察室統籌紀檢組、鎮紀委力量,分頭推進資料審查、談話及實地排查,事情很快水落石出。原來,文江村在集中供水管網運行中,管理人員劉某某在無任何政策依據的情況下,長期以“抄表人員管理費用”為名,按每戶每月3元的標准違規向292戶村民收取“水費管理費”3.9萬余元。讓群眾更為不滿的是,這筆費用“按戶征收”“不論用水與否”——部分長期外出務工、家中滴水未用的村民,也照樣被全額收取。面對調查,劉某某承認,是因為管網運行中雇佣了過多抄表人員,導致成本居高不下,便將這筆不該由群眾承擔的開支攤派到每戶頭上。
3塊錢雖少,但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一分一厘都不能含糊。高縣紀委監委認定該問題屬實,迅速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並督促文江村在兩周內完成資金清退。截至目前,違規收取的3.9萬余元水費管理費已全部退還到292戶群眾手中。群眾笑了,紀委的工作就值了。從“吐槽”到“點贊”,這3塊錢的“回歸”,正是高縣紀委監委以監督實效取信於民的一個生動注腳。“群眾利益無小事,哪怕是幾塊錢,背后都是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盼。”高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以來,高縣紀委監委持續深化“走訪+督辦+回訪”閉環監督機制,緊盯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的“煩心事”“揪心事”,對侵害群眾利益的“微腐敗”問題堅持快查快處、露頭就打,同時督促相關職能部門舉一反三、堵住漏洞,真正讓群眾在全面從嚴治黨中感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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