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成都市消防條例》11月9日施行 電動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要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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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直面市民身邊消防難題
嚴管電動交通工具
禁止電動車非法改裝、進樓入戶、進入電梯、飛線充電等,並設定行政處罰
緊盯重點場所
明確高層建筑與超高層建筑的不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對佔用避難層的行為設定處罰
禁止電動車非法改裝、進樓入戶、飛線充電﹔高層建筑避難層被佔用,要受處罰﹔無物業管理的“三無小區”,責任不留空白……
9月24日,《成都市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通過,將於2026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條例》共分七章四十三條,直面市民身邊消防難題。
為何要改?
16年“老條例”面臨“新風險”
消防安全是城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石。成都作為常住人口超2100萬的城市,城市結構復雜、經濟業態多元、人員流動頻繁。全市現有高層建筑約4.9萬棟,使用主體多元、管理難以統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難以壓實﹔現有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等約500萬輛,電動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等頑疾屢禁不止﹔倉儲物流、人員密集場所等精准管理措施缺乏針對性法制支撐……消防安全治理面臨一系列新的風險點和難點。
與此同時,《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等上位法已構建起消防安全治理的頂層制度框架,但上位法以統籌全域、作出通用性規范為核心,難以精准適配成都的特點與專屬管理需求。
這一系列問題,迫切需要將已經實施16年的《成都市消防條例》予以修訂。
管什麼?
聚焦民生痛點精准破題
織密責任網絡。《條例》明確不同場景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細化上位法統一管理人制度,解決多主體的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不明問題。對無物業管理的“三無小區”,授權市政府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確保責任不留空白。細化物業服務人職責,要求公示消防設施維保情況及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的制止、報告義務。
嚴管電動交通工具。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電動車違規停放和充電問題,《條例》實現全鏈條監管:新建建筑、新建公共場所同步規劃、建設、交付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既有建筑因地制宜增建或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集中停放場所與充電設施。禁止電動車非法改裝、進樓入戶、進入電梯、飛線充電等,並設定行政處罰。對電動汽車停放充電設置前瞻性規范,明確充電設施所有權人及運營企業的消防安全責任。
緊盯重點場所。《條例》明確高層建筑與超高層建筑的不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對佔用避難層的行為設定處罰。針對地下商場、軌道交通、地下停車場等連通復雜特點,要求合建、連接的不同主體簽署消防安全管理協議,設置有效防火分隔,定期開展聯合演練。要求人員密集場所按規定配備逃生裝備,禁止在門窗、通道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要定期組織逃生演練,工作人員要掌握應急避險技能。
破解審驗難題。《條例》明確要強化前端銜接,要求規劃部門在核發規劃許可、住建部門在開展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時,應當審查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涉及消防安全的要素,實現規劃審批與消防審驗的“前端握手”。
此外,針對電動車違規停放及充電、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行為設定行政處罰。對於建設單位拒絕進行消防驗收備案的,明確規定責令停產停業,堅決杜絕“以罰代改”現象,鮮明預防為主、從嚴管理的導向。(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帆)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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