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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出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2026年09月22日08:11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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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瀘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台,進一步明確了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怎麼交、怎麼用、怎麼管。該《辦法》由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瀘州市財政局兩部門聯合發布,適用於全市行政區域內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自2026年10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明確了交存標准。江陽區、龍馬潭區范圍內中心城區帶電梯(含扶梯)的房屋,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0元交存﹔不帶電梯的按48元交存,其他區縣可另行制定。業主房屋分戶賬戶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金額的30%時,業主應當及時續籌。

在維修資金的使用方面,《辦法》明確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維修資金余額不足或者未交存維修資金的,應當由相關業主按實分攤費用。涉及尚未出售的房屋,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出售部分的建筑面積比例進行分攤。

為保証資金安全,住建部門將擇優確定專戶管理銀行,開設維修資金專戶,並按物業服務區域、幢、戶設立明細賬目,准確記錄資金的交存、使用、利息、結存等情況。對於需要使用維修資金的情況,《辦法》區分一般使用、緊急維修兩套流程,要求落實“雙三分之二參與、雙過半同意”表決要求。同時,資金使用過程需遵循工程預算、工程結算雙審價制度﹔工程款項的支付,應當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轉入項目合同中約定的單位賬戶,嚴禁現金結算或轉入其他賬戶。

《辦法》還提到,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外,擁有兩個以上所有權人的商業類非住宅,參照本辦法建立專項維修資金。(郭蕎璐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迎)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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