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六百名業主“辦証無門”?看成都金牛法院如何“筑安”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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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為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成都金牛法院依托“交子楓和”多元解紛主品牌打造“交子楓和·筑安”特色子品牌,整合“法院+”多方解紛力量,創新“訴訟-”源頭減量工作模式,靶向化解商品房交易、房屋租賃、建設工程等各類涉房地產矛盾,以一體化、高效率司法服務,搭建守護群眾安居樂業的法治屏障。
2019年起,某小區近600名業主陸續向金牛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區開發商協助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經法院查明,2017年起,小區業主陸續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約定由該開發商出售案涉房屋。合同簽訂后,業主陸續全額支付購房款並實際佔有使用房屋,但開發商遲遲未協助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加之該開發商經營狀況不穩定的傳言,業主擔心其一旦資信惡化將無法配合辦証,房屋產權將陷於不確定的“危險”狀態,遂紛紛訴至法院。面對業主的合理訴求,開發商全程消極應對,法院送達文書、組織調解,其均未予回應,拒不應訴,亦拒絕協商,致使合同后續履行完全陷入停滯。
由於被告均為同一開發商,案涉小區相同,該案觸發了法院集團案件處置預警機制。法院立即組織專業審判力量對集團案件進行評估,並確定辦理方案。案涉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樓棟共兩棟,涉及近六百名業主。糾紛的導火索系某開發商公司內部股權變更,開發商忙於內部事務,怠於辦理初始登記和轉移登記手續,導致合同義務未能履行。
針對這種情況,法院採取“示范訴訟+批量調解”與“合並審理”相結合的模式:首先選取典型案件開庭審理並依法作出判決。依托生效判決的示范效應,法院約談開發商,督促其限期履行合同義務。最終,開發商與上百戶業主達成和解,已起訴的業主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近一百件案件以撤訴結案﹔部分尚未起訴的業主也通過訴前調解化解了糾紛。對於剩余無法和解的案件,法院依法合並審理,統一裁判尺度。
由於案涉小區業主眾多,大量關聯案件訴至法院。部分業主除訴請協助辦証外,還另行起訴要求開發商退回代收的契稅等相關辦証費用。然而,開發商怠於履行協助辦理轉移登記等合同義務,且在收到法院傳票后拒不到庭應訴,亦不接受調解。鑒於房產確權與購房群眾的居住生活和重大財產權利緊密相關,針對后續持續涌現的案件,法院啟動快速審理機制,對於大量事實清楚的案件,在前端通過繁簡分流機制進入簡案團隊,中端適用小額訴訟或簡易程序,並開通綠色通道實現快審快判﹔后端同步向執行局發出集團案件預警提示,對接執行部門,推動生效判決迅速兌現。
在審執協同精准發力下,法院共審結一百余件關聯案件,大部分案件審結時間為15至30天。業主成功辦理了房屋轉移登記,並收到代收的契稅等相關費用,業主“安居”再無后顧之憂。(蒲均 李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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