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直飲水機水質合格嗎?出問題找誰?四川五部門聯合監管新規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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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小區樓下的直飲水機,水質合不合格?出了問題找誰?居民關心卻常搞不清的問題,將有明確的制度規定。
9月2日,記者從省疾控局獲悉,該局與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五部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現制現售飲用水部門聯合監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經營者責任、小區管理、部門職責、協同機制四個維度作出系統規定,全省上萬台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由此納入全鏈條監管。
近年來,以市政自來水為原水、經水質處理器現場制作並散裝出售的現制現售飲用水在居民小區快速普及。據統計,四川全省現有此類經營單位1000余家,投入運營的設備上萬台。在方便居民飲水的同時,設備信息公示模糊、濾芯更換記錄缺失、水質檢測不透明等問題屢有出現。
此次《通知》直擊痛點。經營者主體責任方面,明確制水設備底部須離地面10厘米以上,與垃圾房、廁所、禽畜飼養點等污染源直線距離不少於10米,並須置於視頻監控范圍之內﹔經營者應安排專人或通過遠程監控對設備每周巡查不少於1次,根據水處理材料使用期限、額定淨水總量和出水水質狀況及時更換濾芯。水質檢測頻次也被細化為三種情形——首次投入使用前或停用30日后再次啟用前,須檢測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色度、渾濁度等9項指標﹔更換水處理材料后,須檢測色度、渾濁度、pH值等6項指標﹔每台設備每年至少進行1次實驗室水質檢測,檢測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供水。
針對小區管理環節,《通知》劃定准入紅線——設備進入小區須提供經營范圍涵蓋現制現售飲用水項目的營業執照,制水設備須取得衛生許可批准文件,嚴禁小區共有部分受權經營主體與無証經營者合作。經營者還須與小區簽訂書面合作協議,細化水源獲取、設備安裝、維護管理、水質檢測、環境衛生等條款,並就水質不合格、設備故障不維修、信息造假等情形約定退出條件與責任劃分。小區共有部分受權經營主體要對進場經營者進行資質把關,物業巡查發現問題要制止、報告。這意味著,飲水機能不能進小區,不再只是經營者與物業的一紙合同,而是有明確的衛生安全門檻和退出約束。
部門職責邊界同步厘清。衛生健康(疾控)部門負責衛生監督管理和出水水質抽檢﹔教育部門督促學校將經營者信息、水質檢測報告等報送縣級衛健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督促供水企業提供合格水源、指導物業日常巡查﹔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廣告宣傳監管,嚴禁經營者明示或暗示飲用水具有醫用、增進健康或療效作用。
《通知》還構建了信息共享、聯合執法、信用獎懲三項協同機制。各部門將動態更新經營企業登記、設備安裝、水質檢測、投訴舉報等監管信息,發現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違法線索及時移送﹔將現制現售飲用水納入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行政處罰等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國(四川平台),對信用優良經營者合理優化檢查頻次,對有不良信用記錄者加大抽查力度。省級將選擇有條件的地區探索衛生安全綜合評價,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
該《通知》自2026年9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
記者手記
出水口前,監管要“看得見”
現制現售飲用水,看似是小區樓下一台機器,卻連著水源、設備、運營、檢測、公示等多個環節。任何一環失守,入口的水就可能出問題。此次五部門聯合發文,幾個變化值得關注。
過去,現制現售飲用水監管存在明顯的部門分割,衛生部門管水質、住建部門管物業和水源、市場監管部門管廣告、教育部門管校園。一台設備出了問題,往往需要多個部門來回協調。《通知》把分散的職責擰成一股繩,五部門通過信息共享、聯合執法、信用監管和綜合評價,使衛生安全從末端抽查轉向全鏈條治理,回應了多年監管實踐中突出的協同難題。
更關鍵的變化,是把知情權交到居民手裡。《通知》要求經營者在設備醒目位置公示衛生許可批件、濾芯更換記錄、水質檢測結果和管理人員聯系方式,嚴禁多台設備共用一份檢測報告,背后的治理邏輯,是讓每天刷卡接水的人成為直接、廣泛的主動監督者。
《通知》還有一個特點是細。比如,首次啟用、停用重啟、更換濾芯三種情形下分別該檢測哪些指標,都一一列明。設備離地多高、離污染源多遠、多久巡查一次,逐一量化。標准越具體,模糊地帶就越少,基層執法越能用一把尺子量到底。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全省設備分散在成千上萬個小區,基層監管力量有限與點位眾多的矛盾,不會因為一紙文件自動消解。《通知》能否落地見效,關鍵看基層執法能否跟上、信息共享能否真正打通、信用獎懲能否落到實處。(川觀新聞記者 魏馮)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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