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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按病種付費3.0版分組方案和技術規范

國家醫保局規范基層病種同病同付

2026年09月03日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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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9月2日發布文件,明確規范基層病種同病同付,統籌地區要合理確定基層病種范圍和支付標准,實行統籌地區內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基層病種同病同付。

9月2日上午,國家醫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按病種付費3.0版分組方案和技術規范。這是繼2019年的1.0版分組,2024年2.0版分組方案之后的第三版分組方案和技術規范。

據悉,原則上實施按病種付費的地區和醫療機構要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3.0版分組的切換工作,2027年3月底前落地應用。

首批遴選

158個基層病種同病同付

同病同付是指醫保基金與醫院結算時,同一病種在不同等級的醫療機構執行相同的醫保支付標准,以此調動基層醫療機構積極性。

新發布的《按病組(DRG)付費3.0版分組方案》和《按病種分值(DIP)付費3.0版分組方案》明確了第一批基層病種。其中,DRG基層病組31個,覆蓋高血壓、糖尿病、呼吸系統感染等27個內科病組和闌尾切除術、腹股溝疝手術、肛周手術、骨科固定裝置去除術等技術成熟的一二級手術﹔DIP基層病種127個,包括97個保守治療組和30個手術操作病種,覆蓋呼吸、消化、循環、泌尿、骨骼肌肉等多個系統的常見疾病。

此外,國家醫保局還明確提高按病種付費精細化管理水平,穩步提升醫保基金結算清算效率。

按病種付費基本實現

符合條件的統籌地區和醫療機構全覆蓋

2019年啟動按病組(DRG)付費國家試點,2020年啟動按病種分值(DIP)付費國家試點,2021年啟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在試點基礎上加快改革擴面提質。

“經過三年試點和三年專項行動,按病種付費基本實現符合條件的統籌地區和醫療機構全覆蓋。”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心宇說。2025年按病種付費的人次已佔醫保出院總人次的91.8%。

患者個人負擔有所減輕

醫療機構住院費用結構更合理

從改革成效看,初步實現了醫、保、患三方共贏的局面。一是患者個人負擔有所減輕,2025年全國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次均住院費用分別較2024年下降4.73%、0.94%,28個省份住院患者自負費用的絕對額下降﹔二是醫療機構住院費用結構更加合理,2025年全國按病種付費病例發生的住院費用中藥耗費用佔比約37.49%,同比下降0.52個百分點,22個省份的住院總費用呈現“藥耗佔比下降、醫療服務費用佔比上升”的結構性變化﹔三是特例單議等機制有力保障了重症患者治療和創新技術、藥耗應用。特例單議機制目前已在全國普遍建立,2025年醫療機構申請特例單議病例267.4萬例,通過率86.9%,結算醫保基金約644.73億元,例均醫保基金支出約2.77萬元。

病種支付標准

不與醫務人員績效工資挂鉤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強調,病種支付標准是醫保部門根據客觀發生的歷史費用、基於患者群體數據形成的費用“均值”,支付方式改革不是醫保的“控費”手段和目的,也不可能要求每一個病例都不超過支付標准。同時,醫療機構內部管理時,也不要將病種支付標准與醫務人員績效工資挂鉤,簡單粗暴地將“超支付標准”的部分讓醫生承擔,從而影響正常診療行為,損害參保患者的正當利益。

據新華社、央視新聞客戶端(新華社記者 彭韻佳 總台央視記者 楊陽 鄭怡哲)

轉自:成都日報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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