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鐵路局對“旅客買票佔座放零食”事件進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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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成都8月22日電 (記者郭瑩)近日,從上海開往成都西站的K1156次列車上,兩名女孩實名制買3張連號硬座,中間座位用來堆放零食行李,第三張車票對應的實名旅客並未檢票上車﹔一名無座女乘客站累希望臨時落座,被女孩拒絕﹔列車員現場答復“座位是她們的,跟我說沒用”,視頻流出后相關話題沖上熱搜。

微博截圖
8月21日,西南鐵路微博發布《關於“旅客買票佔座放零食”網絡信息情況說明》,詳情如下:
近日,針對 “旅客買票佔座放零食” 網絡信息,相關部門迅速組織核實,並組織法律和客運專業人員進行專題分析。
經核查,視頻中的列車為8月16日上海至成都西的K1156次,由成都局集團公司成都客運段擔當。當日,3名旅客實名制購買6號車廂005號、006號、007號三個硬座席位車票,乘車區間為上海站至南充站,其中2名旅客檢票乘車並按席位號就座,將零食放置到1名未檢票乘車旅客車票所對應的006號空閑席位。途中,該車廂一名持無座席號車票旅客希望在006號空閑席位就坐,並請求列車員協調,列車員在核實購票和席位情況后,建議旅客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后雙方協商未果,其他旅客將這一過程進行視頻記錄並發至網上。
民法典第815條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第816條規定:“旅客因自己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記載的時間乘坐的,應當在約定期限內辦理退票或者變更手續﹔逾期辦理的,承運人可以不退票款,並不再承擔運輸義務”。
交通運輸部《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20條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有效車票記載的時間、車次、車廂號、席別和座位號運輸旅客﹔旅客應當按照有效車票記載的時間、車次、車廂號、席別和席位號乘車”。
交通運輸部《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購票人憑乘車人的有效身份証件購買車票”“鐵路運輸企業對實行車票實名購買的車票記載的身份信息與乘車人及其有效身份証件進行一致性核對”。
此外,國鐵集團鐵路旅客運輸規則還規定,旅客自支付購票款,即建立了與承運企業間的客運服務合同,當檢票上車時開始享有對應席位的使用權利﹔列車開車后,未檢票乘車的還可享受免費改簽當日24時前車次車票的權利。
根據以上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若旅客購票后未檢票上車,視為該旅客不行使期間的席位使用權利,且基於合同相對性原理和鐵路旅客運輸規則,第三方也不能佔用和處置該席位﹔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向列車工作人員說明情況。此次事件中,對應006號席位的旅客未檢票乘車,已放棄其本次列車正在運行區段席位使用權,另2名旅客也不能佔用和處置該席位,列車工作人員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協調處置。
鐵路部門對因旅客服務工作不到位給旅客帶來的不佳旅行體驗深表歉意。下一步,我們將持續強化員工培訓,不斷完善客運規章制度,優化客運服務產品體系,更好地滿足廣大旅客出行需求。同時,鐵路部門真誠希望廣大旅客能夠相互理解、互諒互助,共同營造溫暖和諧的旅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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