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發布——
公積金新政,改了啥?(銳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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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湖北省十堰市房縣某小區住宅樓。 |
近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正式公布(以下簡稱《決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新政作了哪些修改?將帶來哪些影響?
拓寬提取范圍,擴大制度覆蓋面
《決定》共20條,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拓寬了提取范圍。
《決定》規定了9類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情形:支付房租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裝修自住住房的﹔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國務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費情形。
此外,《決定》還對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不再設置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門檻﹔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國務院決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不得高於國家規定的最高繳存比例。
擴大制度覆蓋面。《決定》明確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政策支持。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新政將更好滿足多樣化住房消費需求。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住房消費支出從“購房”“租房”向“修房”“養房”拓展。《決定》規定的9類提取情形,覆蓋了全生命周期的住房消費。住房公積金制度正加速向覆蓋居民“購、租、修、養”全居住生命周期的綜合性住房保障與消費支持平台轉型。
業務辦理提速,強化風險防控
新政施行后,業務辦理將再提速。
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效能,是各方的普遍期待。《決定》簡化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手續,縮短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的審查時限,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記錄等全國范圍內互信互認,推動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異地貸款等業務便捷高效辦理。
強化風險防控。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確定住房公積金領域公共信用信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全面完整准確的信用記錄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以欺詐、偽造証明材料等手段違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行為,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
截至2024年末,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為10.93萬億元。針對規模龐大的公積金資金,本次修訂拓展了投資渠道。根據《決定》,此前,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購買國債。修改后,政策性金融債也被納入可投資范圍。
“本次條例修訂,拓展使用場景、優化投資管理、提升服務效能、擴大制度覆蓋面,將有效促進住房消費,改善居民居住品質,為房地產市場可持續發展注入制度動力。”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此次條例修訂與房地產市場發展新形勢密切呼應,當前行業正從增量擴張轉向增量與存量並重,居住需求從“有沒有”向“好不好”升級,租購並舉、品質提升成為主線。
各地密集出台優化調整政策
近期,全國多個城市密集出台住房公積金優化調整政策。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以來公積金政策出台頻次大幅提升,調整主要集中在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拓寬公積金提取使用范圍、優化靈活就業繳存政策和異地就業人員公積金使用政策等方向。
北京近日落地公積金裝修提取新政,明確自住住房產權人及配偶可憑合規裝修增值稅發票,按票面金額50%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單套房屋最高可提取25萬元。
陝西延安近期一次性推出7個新增提取場景,覆蓋冬季取暖費、車位儲藏室購置等日常住房支出。
廣西實施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公積金新政,在全國范圍內就業或居住的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向區直中心申請繳存,不再受戶籍或居住地限制,大幅提升政策普惠性。
多地還升級了家庭互助機制,讓住房公積金從“一人可用”變成“全家能用”。
江蘇蘇州近期出台新政,放寬直系親屬互助使用門檻,即便親屬戶口不在一起,也可互助使用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分攤房貸月供、繳納購房契稅。
廣東珠海落地公積金“全家幫”提取模式。明確繳存職工可使用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為配偶、父母、子女的自住住房開展裝修改造,支持子女幫扶父母翻新老舊住宅、改善居家居住環境。
嚴躍進認為,從近兩年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來看,公積金政策已成為居民家庭購房、租房等領域的重要支撐,也是近兩年房地產增量政策中力度較大的方向之一。
多位專家表示,隨著公積金新政的施行與各地政策的細化,廣大居民將能更好享受公積金制度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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