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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違法行為怎麼裁量?四川啟用“新算法”

2026年08月16日08:12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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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正式實施。為進一步規范全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印發新修訂的《四川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准》,與生態環境法典同步生效實施,原裁量標准及配套“五清單”同步廢止。

新版裁量基准嚴格對標生態環境法典新增條款與最新政策要求,全面梳理完善處罰裁量事項,統一規范違法行為表述,進一步優化整改認定標准和整改時限要求。同時,此次修訂,川渝兩地統一優化升級裁量規則與方法,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生態環境共保共建提供更加有力的環境執法保障。

具體而言,針對生態環境法典中178項常見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新版裁量基准設定178張專用裁量因子表,改變過去多類違法共用一張表格的簡化模式,實行“一個違法行為一張專用裁量表”。裁量等級方面,新版實現裁量因子與具體違法情形的精准匹配和一一對應,大幅強化裁量標准的針對性、精准度與實操性,使今后每一筆行政處罰,結果都更可預期、更可核驗、更可監督。此外,新版裁量基准還設置了修正裁量因子表,貫徹過罰相當原則,結合企業整改態度、配合調查情況、生態環境違法次數、主觀過錯程度等因素調整處罰金額,杜絕“一刀切”式執法。針對新型違法行為或不常見的違法行為,新版裁量基准設定了通用裁量因子表,執法人員可根據污染物類別、違法行為發生地點、排污單位管理類別、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進行裁量,填補裁量空白,起到兜底作用。(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蒙)

(責編:李強強、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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