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布洪澇地災避險轉移十二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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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轉移准備上,以村(社區)為單位編制避險轉移預案,常態化開展綜合演練,開展拉網式隱患排查,建立動態更新的受威脅人員台賬
轉移實施上,明確分級組織責任,合理確定轉移對象、轉移區域和轉移時間,嚴格落實“三人一屋”臨災指揮機制
安置管理上,採取集中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嚴格落實“五有三防”標准,確認隱患消除后方可組織群眾有序返回
8月13日,記者從四川省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獲悉,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四川省洪澇地質災害避險轉移12條措施》(下稱《措施》),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內外災害事故教訓,健全研判預警、喊醒叫應、轉移避險、人員安置、評估返回全鏈條閉環管理機制,全力守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措施》分為轉移准備、轉移實施、安置管理、獎補保障4個部分,覆蓋防災避險全流程。在轉移准備上,各地要以村(社區)為單位編制避險轉移預案,常態化開展綜合演練﹔要嚴格落實汛期聯合值守工作機制,強化多災種疊加的綜合風險研判,落實“縣包鎮、鎮包村、村包組、干部包戶”叫應包保責任制,開展拉網式隱患排查,建立動態更新的受威脅人員台賬。
轉移實施環節要明確分級組織責任,縣(市、區)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轉移避險工作。受威脅的村(社區)居民由屬地鄉鎮(街道)負責組織轉移避險,針對老、弱、病、殘、孕等群體固定“一對一”幫扶責任人﹔縣(市、區)、鄉鎮(街道)要根據研判預警情況,合理確定轉移對象、轉移區域和轉移時間,視情況提級擴面組織轉移﹔嚴格落實“三人一屋”臨災指揮機制,人員全部撤離后設置警戒崗嚴防群眾擅自返回,逐戶清點確保不漏一人。
安置管理採取集中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集中安置點要科學劃定住宿、餐飲、醫療、物資分區,嚴格落實“五有三防”標准﹔災害預警解除后,需經安全評估,確認隱患消除后方可組織群眾有序返回。
《措施》明確,省級層面要完善資金保障與獎勵機制。各地要將避險轉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對成功避險、防災工作實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充分調動基層防災積極性。(張家耀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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