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四川頻道

AI音樂遍地生長,法律邊界在何處?(文化隻眼)

陳思遠
2026年08月05日09:4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歌手周深今年發布歌曲《月之紀》時明確標注:未經授權,作品禁止用於人工智能(AI)的訓練、模仿、學習、生成等相關活動。

  此前,歌手鄧紫棋的歌曲《泡沫》曾被網友用AI改造成“雷霆版”,這一改造版歌曲也因涉嫌侵權被投訴下架。

  近年來,隨著AI大模型技術飛速發展,由人工智能生成或參與創作的音樂作品(即AI音樂)如雨后春筍般出現,相關產業呈現爆發式增長。在引發有關作品藝術價值討論的同時,各種爭議也讓全社會更加關注AI音樂的法律邊界。

  AI技術的確帶來了音樂創作的便利。作為輔助工具,AI可以幫助音樂人快速構思旋律、調整編曲,降低了創作的門檻。但便利的另一面,是版權秩序正在受到挑戰。

  如今,有的平台上“AI孫燕姿”“AI周杰倫”等視頻引發不少關注。這類視頻用AI模仿歌手聲線翻唱各種歌曲,其評論區總會出現一片“太像了”的驚嘆。但這背后,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用明星嗓音翻唱,是否觸及了法律紅線?

  一方面,被翻唱的詞曲本身受著作權法保護,未經授權翻唱,無論真人演唱還是AI合成,都屬於侵權行為﹔另一方面,民法典明確規定,對自然人聲音參照肖像權予以法律保護,只要聽眾能夠辨識出是某位歌手的聲線,即便沒有完全復刻,也涉嫌侵害歌手人格權。

  2024年,中國首例AI生成聲音人格權侵權案在北京互聯網法院宣判。法院認定,未經授權採集人聲進行AI處理並制成配音產品牟利的行為構成侵權。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糾紛不止於AI音樂作品本身,還涉及模型訓練的源頭。2024年,索尼、環球、華納三大唱片公司聯合起訴AI音樂生成平台Suno和Udio,核心爭議就是平台抓取海量受版權保護的歌曲用以訓練大模型,卻沒有獲得音樂人、唱片公司許可。

  AI模型的“靈感”,來自無數音樂人熬夜寫詞作曲、錄音打磨的勞動成果。如果可以隨意抓取、“喂”給AI,相當於無償掠奪創作者多年積累的智力成果。長此以往,原創積極性將受到打擊,整個音樂產業的生態基礎也會被削弱。

  今年,國家版權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劍網2026”專項行動,AI帶來的版權問題也在重點治理之列。這進一步提醒我們,技術可以迭代創新,但法律底線不能突破。AI平台應堅持“先授權、后訓練”,規范訓練數據來源﹔大模型使用者不能把AI當作侵權“避風港”,克隆聲線、改編作品等應取得權利人許可﹔網絡平台也要落實審核責任,及時處理侵權內容。

  科技向善才是長久之道。隻有尊重每一位創作者的成果,守住合規底線,AI音樂產業才能真正行穩致遠。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

(責編:李強強、羅昱)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