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朋友請注意 吃完感冒靈不能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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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近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稱,決定對感冒靈口服制劑(包括顆粒、膠囊、片、茶)說明書中的【警示語】【不良反應】【禁忌】和【注意事項】等進行統一修改。
感冒靈口服制劑【警示語】須明確標注“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禁忌】項則明確包括:“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對本品及所含成分過敏者禁用”。【不良反應】項被要求詳細列明皮膚及皮下組織、神經系統、胃腸系統、肝膽系統等多系統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
這意味著,又一款年銷售額達數十億元的常用藥,被正式納入“服藥后禁駕”清單。
“藥駕”是指司機在駕車過程中服用感冒藥或精神類藥物后,可能引發嗜睡、頭暈、眼花、眩暈等症狀。世界衛生組織曾列出七大類服用后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包括抗組胺藥、抗抑郁焦慮類藥、鎮靜催眠類藥、解熱鎮痛藥、抗高血壓藥、抗癲癇藥、降血糖類藥。據公開報道,2025年全國多地已出現因“藥駕”引發的交通事故,相關案例佔比約為10%。
感冒靈口服制劑是典型的中西藥復方制劑,含有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啡因三種西藥成分。其中,馬來酸氯苯那敏對中樞神經有明顯抑制作用,易引起嗜睡、乏力、注意力下降,正是此次說明書修訂的主要風險來源。
此次修訂並非孤立事件。2024年,國家藥監局已發布第81號公告,對復方感冒靈制劑說明書進行過一輪修訂。此次2026年第66號公告進一步將修訂范圍擴展至全部感冒靈口服制劑劑型,安全要求持續趨嚴。
按照國家藥監局的要求,相關企業必須在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新版說明書的備案,備案后9個月內要完成所有已出廠產品的標簽、說明書更換,同時還要同步更新全渠道的市場推廣物料,面向醫師、藥師和終端店員開展新一輪的用藥安全培訓。
成都發布綜合中國新聞網 四川日報
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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