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支持綜合高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
高一高二階段學籍學分可靈活互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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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7月6日,成都市教育局印發《成都市支持綜合高中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包括支持綜合高中申報人工智能應用場景試點校等創新試點項目,市直屬普通高中、縣域優質普通高中與綜合高中開展結對共建等舉措。
支持學籍學分靈活互轉
單列普高指標到校生計劃
《通知》提出,學生在高一、高二階段可根據學業情況與興趣特長,自主調整普高或職教升學方向,學籍學分可靈活互轉,充分保障學生自主選擇權。綜合高中的中職學籍學生申請轉普高學籍,需參加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普高班要求。從普高學籍轉中職學籍,學生可在高二年級上期結束前,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自願申請轉入本校中職專業就讀。支持探索綜合高中學生身份一體化管理試點,統一以“綜合高中”名義印發錄取通知書、畢業証書。
同時,支持綜合高中面向其所在區(市)縣單列普高指標到校生計劃,指標到校生比例由學校自主確定,可招收學籍在成都的非成都戶籍學生。支持非“5+2”區域綜合高中單列計劃面向“5+2”區域招生。
統籌優質高中結對賦能
完善“專業+”融合課程
為推動綜合高中發展,《通知》明確,市教育局將統籌安排市直屬普通高中與綜合高中開展結對共建工作,區(市)縣教育部門組織區域內優質普通高中與綜合高中開展結對共建工作。結對學校選派1—2名經驗較為豐富的中層以上干部、骨干學科教師,以全職或兼職形式派駐綜合高中,派駐時長原則上不少於3年。全職派出干部和教師享受支教教師同等待遇,其薪資待遇參照《直屬學校(單位)合作辦學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支持綜合高中干部和教師到結對學校跟崗研修。
在課程設計上,根據《成都市綜合高中課程設置方案》,推進“1+N+T”課程體系建設,完善“專業+”融合進階課程。支持綜合高中整合職普課程資源,豐富選修課程,切實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教育,將職業認知、生涯規劃融入課程教學,幫助學生基於自身興趣特長與社會需求做出科學合理的專業及職業選擇。探索建立普通高中文化課、職業技能等級証書、社會實踐活動課程學分互認機制。
《通知》還明確,支持綜合高中選聘產業教授(導師),廣泛吸納企業技術專家、大國工匠等兼職任教。支持綜合高中教師申報市級名師工作室、市級“種子教師”“骨干教師”等。同時,支持市屬高職院校“雙高”專業、重點專業牽頭共建綜合高中對口專業,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開發課程教學資源。支持市屬高職院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合作學校畢業生,並為有特長的學生提供技能競賽、創新項目等專項培養通道。
支持申報創新試點項目
將校風學風納入評價指標
《通知》還提出,申報市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人才培養基地校、人工智能應用場景試點校等創新試點項目,原則上向綜合高中傾斜。
《通知》還明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如市級統籌制定綜合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准,將校風學風、師德師風和學生心理健康、能力培養、成長進步作為重要評價指標。此外,將綜合高中發展質量與改革成效納入對區(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體系。(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宋妍妍)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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