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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自貢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黃雪智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6年07月03日16:34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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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7月3日電 (袁菡苓)據“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7月3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自貢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黃雪智受賄案,對被告人黃雪智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扣押在案的黃雪智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1年至2025年,被告人黃雪智利用擔任自貢市自流井區副區長、自貢市政府副秘書長、自貢市沿灘區區長、自貢市政府秘書長、自貢市沿灘區委書記、自流井區委書記、自貢市政府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獲得補助資金、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3002萬元。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黃雪智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黃雪智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大部分追繳到案,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6年3月13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証據,被告人黃雪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証,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意見,黃雪智進行了最后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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