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發規則 規范水資源調度管控斷面監測、預警及響應處置
2026年06月18日08:09 |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6月17日,記者從四川省水利廳獲悉,為規范全省水資源調度管控斷面監測、預警及響應處置工作,省水利廳編制印發了《四川省水資源調度管控斷面預警響應規則》(以下簡稱《規則》)。
記者了解到,《規則》中所稱管控斷面包括水量分配方案、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及保障實施方案、水資源(水量)調度方案、水資源年度調度計劃等水資源調度依據文件中確定的水工程類管控斷面、水文(水位)站等非水工程類斷面,以及省級核發取水許可証的水工程斷面。
預警則是指管控斷面實時流量、水位接近或低於最小下泄流量(生態流量)、生態水位等目標值,或監測數據缺報時發出的警示信息。
《規則》將預警進行了分類。管控斷面實時流量或實時水位不滿足要求而產生的警示信息稱為瞬時預警﹔管控斷面流量或水位數據缺失產生的預警稱為缺報預警﹔管控斷面日均流量或日均水位不滿足要求而產生的警示信息稱為日均預警。
其中,《規則》將管控斷面瞬時預警劃分了等級,按照實時流量與目標流量的佔比、實時水位與目標水位的變幅等因素設置兩級預警,分別為藍色預警、紅色預警,而缺報預警和日均預警不分等級。
具體來看,藍色預警管控斷面實時流量為目標流量的100%至120%(含)且持續24小時,管控斷面實時水位較目標水位偏高0米至0.2米(含)且持續24小時。紅色預警則是指管控斷面實時流量小於目標流量,管控斷面實時水位小於目標水位。
針對預警處置,《規則》要求,原則上應該在收到預警信息的12小時內開展預警處置工作,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時間開展處置的,可以適當延長時間。
同時,針對藍色預警視情處置,不作硬性要求﹔對於隻有日均流量指標的管控斷面或具有調蓄能力的水工程,瞬時預警視情處置,不作硬性要求。(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魏捷儀)
來源:成都日報
(責編:章華維、羅昱)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