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以假充真……四川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網絡交易監管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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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網成都6月18日電 (趙祖樂)6月18日,為維護四川網絡交易秩序,震懾網絡交易違法行為,推動平台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四川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近期查處的部分網絡交易監管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案例一:林某直播虛假宣傳案
主播林某在微信視頻號直播銷售蒲江耙耙柑,自稱蒲江縣南鋒村助農推薦官,並在直播中宣稱“蒲江縣支持助農工作安排10元立減優惠券、救我們村民的命、直播間不以盈利為目的”等內容。經查明,當事人的“林主任”“助農推薦官”身份及在蒲工作兩年的經歷系編造,“不以盈利為目的”為虛假內容。成都市蒲江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給予罰款10417.59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成都市青羊區某田飯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服務標識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案
成都市青羊區某田飯店在登記字號、店招、員工服飾、菜單、預結單及大眾點評線上店鋪等多個載體上,突出使用與錦江區“某田飯店”標識完全一致的字樣,刻意攀附該標識長期積累的市場商譽,導致部分消費者誤認其為錦江區“某田飯店”開設的分店。截至2026年2月6日,當事人已完成對店招、員工服飾、菜單、預結單及大眾點評線上店鋪相關混淆問題的整改,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履行了民事賠償義務,並在大眾點評賬號首頁顯著位置刊載聲明消除影響。成都市青羊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及時辦理名稱變更登記,給予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隆昌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以假充真產品、商標侵權及虛假廣告案
隆昌某商貿有限公司在美團優選及多多買菜平台上經營各種棉絮類產品。經查,當事人購進低價的聚酯纖維簡單包裝后冒充生活用棉進行銷售,構成銷售以假充真產品的違法行為。又查,當事人未經授權專門定制印有“南極人”商標的包裝袋用於包裝其偽劣產品,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再查,當事人在商品頁面使用“南極人”“新疆棉絮”“精梳棉”等關鍵詞進行虛假宣傳,標注成分與實際不符,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內江市隆昌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銷售以假充真的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51830.8元,罰款511077.14元的行政處罰﹔對當事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給予沒收1705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非生活用棉,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並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
案例四:廣元市某酒店價格欺詐案
2026年春節期間,廣元市某酒店在美團和攜程平台銷售節日期間房源過程中,以劃線價為基准,通過“折扣”“優惠”等話術,以實施價格比較的方式開展優惠活動,且不能証明被比較價格的真實性。廣元市利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警告和罰款 6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攀枝花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的商業宣傳案
攀枝花某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是京東外賣平台在攀枝花區域的合作服務商之一。為拓展平台入駐代辦業務,該公司於2025年3月協助無堂食的某披薩店商戶入駐京東外賣平台,並登錄商戶平台賬號、套用第三方店鋪實景圖片,虛構和上傳堂食場景資料,通過平台商家信息公示模塊對外展示。調查期間,當事人協調京東外賣平台清理旗下店鋪實際情況與宣傳展示圖片不一致的入駐商戶,對涉事商戶重新更換實景圖片或下線。攀枝花市仁和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袁某利用AI仿冒奧運冠軍在抖音短視頻平台發布虛假廣告案
自然人袁某利用其母親周某的個人信息(公民身份號碼和電話號碼)注冊抖音平台賬號,並長期使用該賬號。2025年6月30日至8月18日期間,袁某用該抖音賬號轉發了3個利用AI仿冒奧運冠軍以農家土雞蛋和竹筷為標題的帶貨視頻,消費者通過點擊當事人抖音視頻鏈接跳轉到抖音商家購買商品后,商家按扣除消費者退貨退款后的實際結算金額計算佣金支付給當事人。2025年8月18日,該抖音賬號被抖音平台封禁,后未再發布視頻。宜賓市高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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