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體育條例時隔29年大修
義務教育階段必須每天開設一節體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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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5月27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四川省體育條例(修訂)》,自2026年8月8日起施行。記者從昨日召開的省人大法規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這部1997年頒布、2004年微調的地方性法規,這次修訂從“側重競技隊伍管理”全面轉向“服務全民體育需求”,還制定了一系列剛性規范條款。
高中階段每周不得少於3節
修訂后的條例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每天開設一節體育課,高中階段每周不得少於3節。學校還需保障學生在校期間每天不少於1小時的體育鍛煉,並通過課后服務等形式,確保中小學生每天綜合體育活動時長不低於兩小時。
為防止體育被“邊緣化”,法規明確:在職稱評聘、職務晉升、福利待遇上,體育老師必須享受同等待遇。同時,鼓勵退役運動員、體育社會組織參與課后服務,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體系。在業余訓練方面,條例提出加強新型體育學校、體育傳統特色學校建設,並要求建立透明公開的運動員選拔機制,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傷病防治、安置擇業等保障。
公共體育場館應當配備AED
針對“健身場地找不著、用不上”的民生痛點,條例強化了規劃剛性。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須將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變更。新建居住小區的健身設施須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
同時,條例鼓勵利用街旁、橋下、濱河、地下、屋頂等“金角銀邊”建設健身設施,農村中小學調整后的閑置體育場地,可在安全前提下向村民開放。公共體育場地須按規定免費或低收費開放,鼓勵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場地向社會錯峰開放,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建設運營。
針對運動猝死風險,修訂條例將急救保障升級為“法定責任”:公共體育場館應當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器(AED),鼓勵經營性體育場所配備﹔場館須常態化開展應急救護培訓,配備必要急救器械與藥品。此外,條例明確體育場地設施安全生產和日常管理維護主體責任,推動體衛融合。
激活賽事經濟與多元價值
修訂條例跳出“就體育論體育”的局限。在賽事賦能方面,明確建立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營的賽事發展模式,鼓勵“三大球”等職業化發展,鼓勵申辦國際國內重大賽事,引進新興體育賽事。同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賽事名稱、標志、轉播權等納入法治保障。
在體育產業方面,明確加強對體育產業的培育和管理,促進“體育+”融合,因地制宜發展特色體育產業,支持舉辦體育消費活動,培育體育消費場景,推動智慧體育建設。
條例還支持依托田園風光與民俗資源,開發山地騎行、農事體驗等鄉村旅游產品﹔重點扶持峨眉武術、藏族賽馬、羌族推杆等民族傳統項目,讓巴蜀體育文化“活起來”。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李霞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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