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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8月1日起施行

讓農戶像叫網約車一樣“叫農機”

2026年06月16日08:07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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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78%的耕地分布在丘陵山區,“地塊小、坡地多、細碎化”導致長期面臨“無機可用”“有機難用”困境——這一四川農業機械化發展最大的“硬骨頭”,迎來法治化破解。6月15日,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制定的《四川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這是四川首部以“促進”為核心、覆蓋農業機械化全產業鏈與全發展環節的綜合性地方性法規,將於8月1日起施行。

丘陵山區需要啥機,研發就跟到哪裡

《條例》專設第二章“科技創新”,針對丘陵山區地小、坡多、土黏特點,開展靶向研發攻關。“過去是我們手裡有啥機就推廣啥機,今后是丘陵山區需要啥機,清單就指向哪裡、研發就跟到哪裡。”新聞發布會上,省農業農村廳總經濟師李宇飛形象地概括了核心邏輯。

具體來說,有三個硬招:一是以需求清單定向研發創新,編制並公開發布農業機械需求清單,哪些作物缺機具、哪些環節“卡脖子”、哪些區域是短板,清單亮出來,科研單位和企業就對著清單攻關,不再閉門造車﹔二是抓中試熟化疏通應用卡點,用“平台+聯合體”打通從實驗室到田間的“最后一公裡”,支持建設丘陵農機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組建“產、學、研、推、用”聯合體,布局中試熟化基地和試驗場,實現機具不光要在圖紙上好看,更得在坡地上跑得穩、在泥田裡不陷車﹔三是智能化、綠色化同步嵌入,推動農機與遙感、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融合,讓新一代農機不只是“生產工具”,更是“數據終端”。

解決農戶買不起農機、買農機不劃算難題

如何讓“好用的機子買得起、用得上”?《條例》把“宜機化改造”提到法規高度,要求地方政府加強農村機耕道路規劃建設,推進田塊整治、道路拓寬互通、坡度降低等工作,改善農機通行和作業條件。

此外,《條例》第五章“社會化服務”和第六章“扶持措施”,重點解決農戶買不起農機、買農機不劃算難題。《條例》明確,對育秧育苗中心、糧食烘干中心、農機停放場等配套設施用地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可按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在降低服務成本方面,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及運輸車輛免交通通行費,讓服務組織在更大半徑內調度機具、攤薄成本,最終讓農戶少給作業的費用。《條例》還支持逐步將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納入保險補貼范圍,鼓勵開展農機信貸和融資租賃業務,這對農機合作社來說,意味著不必一次性砸重金買斷設備,可以租、可以分期、出了意外還有保險兜底,經營風險顯著下降。“我們的目標很明確:讓丘陵山區的農民像叫網約車一樣方便地‘叫農機’。”李宇飛說。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佳

同步播報

《四川省開發區條例》8月1日起施行

為開發區“鬆綁”讓主業“歸位”

6月15日,記者從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四川省開發區條例》將於8月1日起正式施行,標志著我省開發區發展步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

聚焦經濟發展主戰場,《條例》設定開發區管理機構八項基本職責,支持和推動具備條件的開發區逐步剝離社會事務管理職能,並明確要求開發區代管相關行政區劃建制或者部分行政區域的,通過剝離非核心職能,破解“小馬拉大車”的困境,促使其集中精力抓招商引資等主業。同時,開展精准擴權賦能,推動政府將符合開發區功能定位且能夠有效承接的經濟管理權限賦予開發區管理機構,明確有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承接能力可以開展行政執法權委托,確保權責對等,並結合管理服務延伸,實現“園區事園區辦”。(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佳)

(責編:袁菡苓、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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