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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犬不牽繩、犬隻傷人如何管?

2026年05月28日08:45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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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遛犬不牽繩、犬隻傷人如何管?

5月27日,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將於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圍繞大家關心的遛犬不牽繩、犬隻傷人等問題,市人大常委會進行了解答。

1、如何實施分區管理?哪些區域是限養區?

分區管理:本市行政區域的養犬管理劃分為限養區和非限養區。

限養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全域+其他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的區域(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由管委會負責限養區的劃定和公布工作)。

非限養區:限養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2、限養區每戶能養幾隻犬?

原則:1戶1犬(殘疾人飼養導盲犬等服務犬除外)。

繁殖幼犬:幼犬出生后3個月內,通過送交符合條件的其他個人和單位飼養或者送交犬隻收容留檢場所等方式,妥善處置超過限養數量的犬隻。

3、限養區哪些犬不能養?

禁養:危險犬隻。具體標准由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公安機關確定,並定期向社會公布。

目前包括:羅威納犬、杜賓犬、馬犬、秋田犬等35種犬隻和身高≧65cm的大型犬。

在限養區已養的禁養犬怎麼辦:條例實施前已登記的犬隻,可繼續飼養。

4、犬隻免疫有哪些要求?

強制免疫:本市實行犬隻狂犬病強制免疫制度。幼犬滿3個月或者取得未免疫犬隻15日內,應當為犬隻接種狂犬疫苗。

定期免疫:免疫有效期屆滿前30日完成定期免疫接種。

5、養犬要不要辦証?辦証要不要花錢?

必須辦:取得免疫犬隻或者犬隻免疫后10日內辦理養犬登記,領取登記証明+犬隻標識牌。

怎麼辦:一是養犬管理信息系統(微信搜索“蓉城犬管”)線上辦理。二是前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現場辦理。

不花錢:辦証不收取費用。

定期辦:養犬登記証明並非永久有效,証明有效期與免疫期一致,到期前30日要辦理延續登記。

6、養犬有哪些硬規矩?違規面臨什麼法律責任?

外出遛犬有規范:

1.為犬隻佩戴犬隻標識牌,將犬隻裝入犬籠、犬袋或者使用犬繩牽領,牽領繩長度不得超過2米,在擁擠場合主動收緊牽領繩﹔

2.主動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兒童及其他行人﹔

3.隨身攜帶清理犬糞的物品、器具,及時清理犬糞,不得放任犬隻在公共場所便溺﹔

4.攜犬乘坐電梯的,應當採取收緊牽領繩、戴犬嘴套、將犬隻裝入犬袋或者犬籠等安全措施﹔

5.攜帶犬隻乘坐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的,應當征得駕駛員和同行乘客的同意。

日常養犬有底線:

1.不得虐待或者遺棄犬隻﹔

2.犬隻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3.不得在機關辦公區、醫院、幼兒園、學校教學區和學生宿舍區、單位集體宿舍區等區域養犬﹔

4.保持犬隻標識牌清晰、完好。

法律責任:

遛犬不牽繩: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罰款100∼200元,情節嚴重的罰款200∼1000元。

不清理犬糞: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罰款200元。

擾民不制止:由公安機關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罰款1000元。

虐待或者遺棄犬隻: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罰款500∼1000元﹔拒不改正的,可沒收犬隻並吊銷養犬登記。

7、哪些地方絕對不能帶犬進?

禁入場所(殘疾人攜帶導盲犬等服務犬的除外):機關、醫院、學校、幼兒園、影劇院、博物館、圖書館、少年宮、體育場館、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城市軌道交通、公共汽車。

其他場所:由管理者或者經營者自主決定。允許犬隻進入的公共場所,其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在犬隻活動區域設置明顯標識,明確開放時間、活動范圍、養犬規范以及警示事項等內容,配備犬糞專用收集容器等環境衛生設施,並履行相應安全保障義務。

8、犬隻傷人了怎麼辦?怎麼處罰?

及時制止:對正在傷人的犬隻,任何人可以採取措施進行控制﹔難以控制的,可以就地捕滅。

養犬人責任:不得放任、驅使犬隻恐嚇或者傷害他人。犬隻傷害他人的,立即將被傷害人送醫,先行墊付醫療費。

遺棄或者逃逸犬傷人:原養犬人或者管理人依法承擔責任。

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放任犬隻恐嚇他人的,由公安機關處1000元以下罰款。驅使犬隻傷害他人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故意傷人處罰款、拘留。未採取安全措施致使犬隻傷害他人的,由公安機關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9、小區物業有哪些養犬管理責任?

摸清底數:掌握服務區域內養犬基本情況(數量、辦証、免疫等)。

安全保障:依法履行安全防范責任。

勸阻制止:對不文明和違法養犬(無証、不牽繩、不清理犬糞等)及時勸阻、制止。

及時上報:制止無效的,及時向屬地街道辦(鎮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城市管理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10、遇到不文明養犬怎麼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不文明養犬行為和違法養犬行為進行勸阻,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進行投訴和舉報。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閆曉峰

(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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