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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為“訪校”立規 切實規范招生行為

2026年05月23日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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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的通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鞏固年行動的通知》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高中學校“訪校”管理,切實規范招生行為,成都市教育局為“訪校”立規。

嚴禁提前承諾錄取。嚴禁任何學校通過訪校活動等形式與學生家長簽訂“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保底錄取協議”“分班保証協議”等變相提前招生。凡未經過成都市教育考試院按政策組織錄取的招生行為一律無效。

嚴禁提供生源信息。加強學生個人信息保護,嚴防信息外泄。嚴禁初中學校及其教職工向高中招生學校、中介機構或個人提供生源信息。

嚴禁舉行“小考”招生。嚴禁學校借“訪校”之名組織或變相組織各種形式的考試(包括但不限於測試、面試、監測等),嚴禁任何學校與個人或社會機構挂鉤組織“小考”招生。

嚴格學籍注冊管理。凡未通過成都市中考錄取平台按政策錄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注冊學籍,學校自行承諾錄取的一律無效。

嚴格招生過程監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全過程監管,持續糾治中小學招生過程中影響教育公平的問題以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對群眾關注度高、輿情較多的熱點學校要加強現場指導,發現問題立行立改。

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對訪校活動中存在違規承諾招生問題的,要及時督促學校整改﹔對情節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要嚴肅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及其相關人員責任。市教育局將依法依規進行嚴肅問責,對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宋妍妍) 

來源:成都日報

(責編:章華維、薛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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