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修訂環衛工人健康安全關愛辦法
基礎工資按最低標准130%執行
2026年05月23日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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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記者5月22日從市政府官網獲悉,近日,成都市修訂出台《成都市環衛工人健康安全關愛辦法》(下稱《辦法》),從工資待遇、勞動保障、職業健康、安全作業等方面進一步保障全市環衛工人合法權益。《辦法》將於2026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在勞動權益保障方面,《辦法》明確,環衛工人基礎工資按成都市政府發布的最低月工資標准的130%確定。逢政策性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時,須在新標准執行之月相應調整基礎工資。同時,全市環衛合同制工人的崗位津貼標准調整為每人每出勤日8元至13元,各地可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分檔細化,建立彈性調整機制。《辦法》要求各級政府建立環衛工人工資專用賬戶和工資動態調整機制,並將相關待遇內容納入服務合同約定。
環衛用人(用工)單位須為符合條件的環衛工人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做到應保盡保、按時足額繳納。對於不能納入職工工傷保險的超齡環衛工人,用人單位須為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或雇主責任險,保障額度不得低於100萬元/年。同時,還應為環衛工人按5%至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
《辦法》明確,環衛工人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經本人同意,按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加班工資方面,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報酬﹔休息日工作未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報酬。
住房保障方面,鼓勵符合條件的環衛工人申領公租房租賃補貼,利用現有公房或改造環衛設施提供集體宿舍。子女入學方面,保障符合條件的環衛工人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李霞)
來源:成都日報
(責編:章華維、薛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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