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印發《五年行動計劃》
建立健全醫保基金監管體系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本報北京5月13日電 (記者孫秀艷)國家醫保局近日印發《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五年行動計劃(2026年—2030年)》,提出未來5年醫保基金監管的整體目標任務,即基本建成寬嚴相濟、標本兼治、綜合施策,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醫保基金監管體系,實現震懾態勢進一步鞏固、智能監管能力明顯提升、監管機制更加完備、制度更加健全、主體自我管理主動性有效提升、基金使用行為更加規范、基金運行環境深度淨化、醫保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醫保局自成立以來,積極探索建立了飛行檢查機制,堅持打防結合,有力筑牢了基金安全防線。然而,目前基金安全運行仍面臨諸多挑戰,一方面,基金“跑冒滴漏”問題尚未徹底根治,欺詐騙保時有發生,騙保方式呈現隱蔽化、專業化、復雜化特征,對基金安全構成直接沖擊。另一方面,隨著醫保參保覆蓋面擴大、保障待遇水平提升、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基金使用主體日益多元,資金流轉鏈條不斷延伸,進一步加大了醫保基金風險防控難度,對基金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五年行動計劃》提出了“十五五”時期醫保基金監管重點工作,包括重拳治標,持續鞏固“不敢騙”的高壓態勢,通過強化飛行檢查,充分發揮震懾效應﹔技術賦能,不斷織密“不能騙”的天羅地網﹔源頭治本,持續健全“不想騙”的長效機制。
針對飛行檢查,推動監督檢查全面覆蓋,覆蓋全國所有統籌地區,覆蓋各主體、各類型、各性質、各規模、各場景、各險種。通過國家、省、市三級聯動,構建起立體化的監管格局。“十五五”時期,力爭完成全國定點醫藥機構現場檢查全覆蓋。國家飛檢每年覆蓋所有省份,5年覆蓋地級市﹔省級飛檢每年覆蓋全省所有地級市(區、縣)、5年覆蓋所有縣﹔市縣醫保部門結合實際,5年實現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現場檢查全覆蓋。首次提出探索長護險專項飛行檢查,同時推動開展軍地聯合飛行檢查。健全問題處置與整改閉環機制,綜合運用協議管理、行政處罰、支付資格管理等方式,嚴格問題處置,同時深化多部門協同治理,形成“檢查—處置—整改—治理”貫通的監督管理鏈條。
《 人民日報 》( 2026年05月14日 14 版)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