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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資助50萬元!成都科技人才新政出爐

2026年04月28日20:30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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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成都4月28日電 (記者郭瑩)近日,成都市科學技術局正式印發《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項目資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將科技人才培育項目分為博(碩)士培養、青年科技人才培養、“科技副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業四種類型,根據項目類別採取前資助或后補助兩種支持方式。

博(碩)士培養項目採用后補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企業的全職人員攻讀“雙一流”建設高校和科研院所理、工、農、醫類博(碩)士。《辦法》明確,申報人在申報當年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証書,且已在依托申報單位工作滿12個月,按已繳納學費的50%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青年科技人才培養項目採用前資助方式,支持企事業單位的青年科技人才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辦法》規定,申報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女性可放寬至37周歲),應具備博士學位或碩士畢業4年(含)以上,未獲得過市級以上重大人才計劃。通過企業申報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投入應當不低於50萬元,且企業自籌培養資金與財政支持資金的比例不低於2:1。項目經評審擇優給予一次性10萬元經費支持,執行期一般不超過2年。

“科技副總”項目採用后補助方式,支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到企業擔任“科技副總”。《辦法》要求,截至申報時,申報人與企業合作時間不低於12個月,且在四川省“科創通”平台完成備案。聘用“科技副總”的單位不得為“科技副總”及其派出單位創辦、入股的企業。以合作的技術攻關項目申報,經評審擇優給予一次性10萬元資金資助。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創業項目採用后補助方式,鼓勵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帶項目、帶團隊、帶資金創辦科技型企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辦法》指出,申報人創辦的企業須滿1年且不超過5年,申報人持股比例不低於20%,且企業擁有研發領域相關的I類知識產權不少於1項。經評審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金資助。

據了解,《辦法》將於2026年5月22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成都市重點研發項目資助管理辦法》(成科字〔2022〕64號)第九條“科技人才支撐項目”同時廢止。

(責編:李強強、薛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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