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可以申請低保嗎?需符合哪些條件?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低保作為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一般情況下都是由家庭為單位進行申請,但也有一種可以由個人單獨申請的“單人保”。這種“單人保”怎麼申請、多久能批、怎麼核算家庭經濟狀況?為了讓惠民政策更透明、更可及,近日,成都市民政局就市民關心的“單人保”問題開展集中解答,確保“應保盡保、精准救助”。
問:“單人保”是低保嗎?
答:是。一直以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而單人保是指個人在滿足相關政策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個人名義申請低保待遇。
問:“單人保”需核算家庭經濟狀況?
答:需要。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發〔2022〕83號)有關規定,“單人保”可單獨申請,但單獨申請不等於直接納入低保。雖不與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合並計算收入、財產,但需嚴格審核本人收入、財產及法定贍(撫)養人應給付的供養費用。在實際審核確認過程中,也會存在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申請“單人保”,即使本人無收入也無任何財產,但經核算后法定贍(撫)養人應給付的供養經費超出低保標准而無法納入“單人保”的情形。
問:“單人保”申請的整個流程需要多長時間?審核通過后低保金什麼時候能到賬?
答:“單人保”和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低保的審核確認工作都是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到鎮(街道)的,應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發生公示有異議、人戶分離、異地申辦或者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難度較大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至45個工作日。
最低生活保障金自審核確認之日起,下月10日前發放到戶,按月定期發放。原則上由“一卡通陽光審批”實行社會化發放,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指定成員的銀行卡賬戶。
問:申請低保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救助金會有額外上浮嗎?具體上浮標准是多少?
答:我市低保政策對已納入低保家庭中的四類人員,在全面落實基本救助政策情況下,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可以按照不低於當地月低保標准的10%提高救助水平,身份疊加的最高不超過當地月低保標准的30%提高救助水平。
四類人員包括: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在校就讀女學生﹔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証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三級、四級智力殘疾人和三級、四級精神殘疾人﹔重病人員。
同時,對已納入低保家庭的高中(中職)教育階段學生,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低保月標准上浮40%﹔對低保家庭大學教育階段的學生,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低保月標准上浮80%。
但需注意的是,以上兩類學生上浮比例不再與前四類人員的后三類上浮比例疊加。(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楊升濤)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