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大字吸睛、小字免責”等問題
成都啟動廣告提示性用語亂象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這幾類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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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以難以辨認的小字標注或設置苛刻前提條件,足以誤導消費者購買選擇的
●對未表明引証內容出處、虛假引証、自証不實或消費者難以識別的
●隨意使用絕對化用語,或銷量、市場佔有率統計口徑與國家或行業標准不符、誤導消費者的
4月8日,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日前全面啟動為期半年的廣告提示性用語亂象專項整治行動,重點聚焦“大字吸睛、小字免責”“蘿卜坑式引証”,以及隨意宣稱“第一”“首創”等可能誤導消費者的廣告,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本次整治主要聚焦三類突出問題。一是治理“誤導性大小字”廣告。在手機、電腦、汽車等技術復雜產品及旅游、餐飲等服務行業的廣告中,採用大號字體突出性能或優惠,而以難以辨認的小字標注“圖片僅供參考”“僅為企業願景”或設置苛刻前提條件,足以誤導消費者購買選擇的,將依法查處。
二是加強引証類廣告監管。規范引証廣告的引証內容出處標示,對未表明引証內容出處、虛假引証、自証不實或消費者難以識別的,將依法查處。例如:廣告主所引証的數據、實驗報告等如有時間、地域等限定條件,廣告主在廣告中未表明上述限定條件,或者未以消費者可清晰識別的文字或語音表明上述限定條件的,依法認定廣告內容不清楚、不明白﹔情節嚴重,可能造成消費者產生誤解的,可以認定為虛假廣告。
三是規范提示性用語和絕對化用語亂象。重點監測排查“三品一械”、招商投資理財廣告,糾治不標注提示性用語或者弱化標注提示性用語等問題﹔對隨意使用“第一”“國家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或銷量、市場佔有率統計口徑與國家或行業標准不符、誤導消費者的,將依法查處。
據悉,面對AI生成廣告、直播電商廣告等帶來的監管挑戰,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還將在整治行動中使用“AI識別+大數據模型”的廣告智慧監測技術,對互聯網廣告、戶外廣告進行採集分析,可快速識別“大小字”的視覺反差,精准抓取“第一”“包過”等關鍵詞,並實現在線固証、電子存証,破解傳統監管中取証難、時效差的問題。(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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