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音 | 企業咨詢生物質燃氣產銷政策 成都雙渠道回復獲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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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企業留言截圖
人民網成都4月3日電 (記者李強強)“生物質燃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和生物質燃氣生產和供應(后置許可)兩者的本質區別是什麼?從事生物質燃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和生物質燃氣生產和供應(后置許可)是否需要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証?若要辦理,需要哪些要件或條件?”近日,有企業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咨詢生物質燃氣生產、供應以及銷售的相關政策。對此,成都經信局進行了文件回復,成都市成華區經信局進行了電話回復,獲得企業好評。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官方回復截圖
收到留言后,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就企業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回復表示,生物質燃料是指利用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等生物資源作為原料,通過生物化學或物理化學方法轉化成的可燃性能源。據原料的不同,可分為生物質氣體燃料(沼氣、合成氣、生物天然氣)、生物質固體燃料(薪柴、木炭、木質顆粒燃料)和生物質液體燃料(生物乙醇、生物柴油或熱解油)。
從經營范圍規范表述來看,生物質燃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是指從事生物質燃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的活動。其相關活動描述為:“從事以下(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生物質燃料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及相關附屬的不涉及許可審批的活動。”屬於流通貿易類經營活動,核心是僅從事生物質燃料的買賣、分銷,不涉及能源轉化生產環節。生物質燃氣生產和供應(后置許可)是指從事利用農作物秸稈、林木廢棄物、食用菌渣、禽畜糞便等生物質資源作為原料轉化為可燃性氣體能源活動。其相關活動描述為:“從事以下(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生物質燃氣生產和供應及相關附屬的涉及許可審批的活動,均使用生物質燃氣生產和供應的規范表述登記經營范圍,經許可審批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農作物秸稈轉化可燃性氣體能源供應﹔林木廢棄物轉化可燃性氣體能源供應﹔食用菌渣轉化可燃性氣體能源供應﹔畜禽糞便轉化可燃性氣體能源供應。”屬於能源生產+公用事業運營活動,核心是將生物質原料轉化為可燃氣體,並向用戶供應,兼具生產制造與燃氣公共服務屬性。前者屬於一般經營項目,后者屬於許可經營項目。
從《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及《四川省燃氣管理條例》法規層面,生物質燃氣(沼氣、秸稈氣)原則上不納入城鎮燃氣管理范疇。生物質燃氣隻有經生產加工處理並滿足《生物天然氣》《天然氣》等標准規范要求,方能進入城鎮燃氣管網,納入城鎮燃氣管理,其銷售經營活動需要並依法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証,其生產環節還需滿足消防、市場監管、應急、特種設備等監管要求。
關於辦理燃氣經營許可要件和條件的問題,回復請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方網站明確的要件及條件准備。
記者查詢《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獲悉,申請燃氣經營許可的,應當符合燃氣發展規劃要求﹔有符合國家標准的燃氣氣源﹔有符合國家標准的燃氣設施﹔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經專業培訓並經燃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燃氣經營許可的,應當向發証部門提交燃氣經營許可申請書﹔燃氣氣質檢測報告,與氣源供應企業簽訂的供用氣合同書﹔申請人對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情況,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等人員的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情況,固定的經營場所(包括辦公場所、經營和服務站點等)的產權或租賃情況,企業工商登記和資本結構情況的說明﹔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材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企業對回復的評價截圖
對於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回復,該企業給出“五星好評”並表示,“回復的內容邏輯很清晰!也非常感謝成都經信局文件回復以及成華區經信局的電話回復!讓我們對生物燃氣相關政策有一定的理解,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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