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為用人單位發放生育補助
標准將隨最低工資調整
2026年03月26日08:12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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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7部門聯合發布通知,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在女職工生育休假期間實施用工成本補助,助力降低用人單位用工成本,推動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
通知明確,從2025年11月28日起,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為生育女職工落實四川省現行生育假政策,且以單位形式為其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休假成本補助。每名生育女職工生育休假期間的用人單位補助標准按生育當月全省月最低工資標准的第二檔執行。目前,四川省月最低工資標准第二檔為2200元,今后補助金額將隨該檔最低工資標准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用人單位應在女職工生育休假結束后6個月內,通過登錄四川人社在線公共服務平台或到社保經辦服務大廳,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提交補助申請表。各地社保經辦機構通過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補助資金,資金到位后10個工作日內,發放至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指定銀行賬戶。(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春華)
(責編:李強強、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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