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2200元 四川為用人單位發放生育補助
2026年03月25日08:17 | 來源:華西都市報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原標題:每人2200元 四川為用人單位發放生育補助
近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7部門發布《關於實施女職工生育休假期間用人單位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降低用人單位在女職工生育休假期間的用工成本,推動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該通知內容已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哪些單位能享受補助?補助標准是多少?如何申請?記者了解到,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外資企業等用人單位,有女職工在2025年11月28日(含)之后生育子女,或在2025年11月28日正在休生育假,且以單位形式為生育女職工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休假成本補助。
每名生育女職工生育休假期間的用人單位補助標准按生育當月全省月最低工資標准的第二檔執行。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川府規〔2024〕4號)規定,目前四川省月最低工資標准第二檔為2200元,今后補助標准將隨該檔標准的調整而相應調整。
女職工生育休假結束后6個月內,用人單位可通過登錄四川人社在線公共服務平台或到社保經辦服務大廳,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提交補助申請表,若女職工在省外生育的,需提交出生醫學証明。
各地社保經辦機構通過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補助資金,資金到位后10個工作日內,發放至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指定銀行賬戶。(華西都市報記者趙奕)
(責編:章華維、羅昱)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