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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叢生 成都街頭激增的共享電單車調查

2026年03月24日07:58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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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安全隱患叢生 個別運營公司人去樓空

近日,在成都中心城區共享電單車數量激增。這些車輛品牌各異,隨意停放於地鐵口、盲道甚至非機動車道中間,引發市民關注。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成都中心城區的共享電單車面臨運營監管缺失及安全隱患。部分車輛無牌無盔,未成年人也可輕易解鎖騎行﹔個別品牌雖仍在大量投放,運營公司卻已人去樓空﹔還有車輛“隻管投、不管收”,圍滿地鐵口……激增的車輛背后,究竟是誰在投放?當車輛擠佔盲道,甚至暴露出安全、消防隱患時,又該由誰來監管、誰來負責?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展開了走訪。

小程序上差評不斷

運營方竟是“幽靈公司”

火車南站地鐵H1口周圍,超過8種品牌的數十輛共享電單車隨意停放在人行道與非機動車道上。不少車輛車身開裂,配備的頭盔或是不見蹤影,或是臟污不堪,難以使用。

“說是劃了停車區,但其實停哪兒都能還車。”市民李女士告訴記者,這些車輛大多未設置有效的定點約束,即使停在盲道或無標識區域,系統也能正常鎖車。早晚高峰時段,這些車輛反而成了加劇道路擁堵的因素之一。

記者在街邊隨意挑選了幾台品牌不同的共享電單車,進入小程序頁面后,多數品牌被系統提示“近期評價不佳”。其中,“浩延騎行”小程序上有超過九成中差評。

高新區盛和一路上,一排共享電單車中僅有一輛懸挂牌照。近距離觀察車輛,車身上的品牌標識僅為一張覆於表面的透明貼紙,輕輕一撕便可去除。

在使用上,一些共享電單車藏著更大的安全隱患。記者嘗試注冊某共享電單車賬號發現,用戶隻需微信賬號即可注冊,無須驗証身份信息。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看似“一鍵注冊”的便利,實則為道路安全埋下隱患。

那麼,這些共享電單車究竟是誰在投放?

記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隨機查詢了一家共享電單車運營企業的公開信息,前往位於成華區的注冊地址實地探訪。到場后,該企業辦公地點卻大門緊閉,空無一人。門口的一紙公告顯示,該企業早在去年底就因嚴重違約撤離場地。這種“公司空殼化”的現象,意味著一旦用戶在騎行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后續的責任認定和維權將變得十分困難。

企業自稱“已獲批”

有關部門明確管理規則

“我們已經跟有關部門溝通過了。”日前,記者以應聘為由聯系上某家共享電單車品牌方,對方向記者透露,品牌正以月薪8000元招聘員工。至於是否合規,該品牌工作人員十分篤定稱“投放是批了的”。

遍布大街小巷的共享電單車,真如運營方所說,已經悄悄“獲批”了嗎?

記者從市交通運輸局了解到,2024年12月,市交通運輸局會同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出台了《成都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服務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明確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針對具體管理問題,市交通運輸局回應表示:“除溫江區、郫都區、新津區、彭州市、邛崍市五區(市)外,其余區(市)縣嚴格查處清理違規投放的共享電單車。”

在管理職責方面,《意見》確定了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各區(市)縣政府對轄區內違規投放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開展清理。市公安機關負責查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區級政府(管委會)負責屬地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查處和清理(包括違規投放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等)。

職責已然明晰,“不鼓勵”的共享電單車為何還越來越多?

記者在問政四川平台看到,有市民早在今年2月就投訴過相關問題。市城管委曾回復:“我委高度重視,已將此列為整治重點……遇到電動車,將實行‘見一清一’的政策。”隨后,記者聯系上了市城管委宣傳部門負責人,針對清理職責問題,該負責人卻未予回應。

3月11日,記者以市民身份致電桂溪街道城管執法中隊。接線工作人員回應稱,共享電單車由“上級部門”負責,街道中隊主要管理共享單車。“不過這個問題我們已經在向上匯報了。”次日下午,當記者再次前往火車南站地鐵H1口附近,發現此處的共享電單車不僅未被清理,反而又增加了10余輛。

投放被認定“違規”,那上路呢?3月20日,記者以市民身份撥打成都交警服務熱線962122反映相關問題,接線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未上牌的電動車不允許上路行駛,大量存在的共享電單車不上牌行駛屬違規。

一邊是“不鼓勵發展”的明文規定和各部門的明確答復,一邊是“已經獲批”的企業說辭……共享電單車的治理之困,究竟卡在了哪裡?

投放越來越多

市區共享電單車何去何從?

“保守估計超過10萬輛,實際可能更多。”某大型共享單車企業成都市場負責人向記者透露,技術監測數據顯示,違投車輛正大量擠佔公共停放空間,導致合規單車的清運難度倍增。

明知不鼓勵卻持續投放,企業的動力何在?有業內人士向記者拆解了背后的經濟賬:目前市場上,299元至499元即可採購一輛“外觀不錯”的共享電單車,通常兩三個月即可回本。

記者聯系到江蘇無錫一名賣家,對方表示,此類車輛在設計上不符合國家標准,無法辦理正規牌照,不支持個人購買使用。但他同時透露,若用於共享電單車運營,他們可提供“一條龍”服務——運營方隻需提供投放點位、中控需求、充電方式及當地氣溫等參數,廠家便可包辦后續車輛供應。

低成本、高回報的商業模式,就這樣讓共享電單車治理陷入“清理—回潮—再清理”的循環困局。

記者梳理發現,北京、上海、鄭州、杭州等地都曾根據自身實際,出台規定明確“禁止投放”或“不鼓勵發展”。截至目前,從國家到地方層面,共享電單車管理均未出台專項法規。這一現實,使得共享電單車的管理與清退極易陷入“無法可依”的尷尬境地。

2024年底,《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頒布,其中規定“投放經營未懸挂本市登記號牌的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的,由交通運輸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那麼,已在成都中心城區“落地生根”的車輛,究竟該往何處去?有業內人士表示,露天堆放的車輛若含有鋰電池,長期風吹日晒極易引發短路甚至火災。據其透露,部分城市后續採取了兩種處理方式:一是拆解車輛、分類回收﹔二是對車輛進行合規化改造,使其達到上路標准。

根據相關意見,成都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單車。然而,一位市民的疑問指出了困惑所在:“既然不鼓勵,為啥最近突然多出那麼多車子?”這句朴素的追問背后,折射出一個需要面對的事實:無論加強監管還是予以清理,都需要明確的指向與行動。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陳煦陽 周繼紅)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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