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安全風險 “交織疊加” 這些隱患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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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3月,氣溫起伏較大,企業生產經營趨於活躍。同時,踏春出游人數逐步增多,加之節后剩余煙花爆竹妥善處置需求凸顯,安全風險呈現“交織疊加、點多面廣”的復雜特征。初春時節應該注意哪些安全風險?又應該如何妥善處理隱患?
問:初春時節,城市哪些安全風險易發生?
答:成都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春季賞花踏青、戶外研學、展會促銷等各類活動密集,人員高度聚集,游樂設施滿負荷運行,用火用氣用電增多,安全風險高﹔生產、生活物資需求旺盛,物流倉儲、廠房、商鋪、老舊小區等場所“小火亡人”風險高,同時空氣相對干燥,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偏高,加之春季戶外活動增多,火源管控難度上升,防火形勢嚴峻﹔企業全面復工復產,從業人員流動頻繁,危險作業頻次增加,易因設備設施檢修、維保不到位,增大安全風險。
問:成都中小學即將迎來春假,應注意哪些風險?
答:此前,成都部分中小學已經公布了今年春假時間。春假期間無論是帶孩子踏青旅游,還是休閑居家,安全都至關重要。
家長帶娃出游,應拒絕“野生”景點,不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區域﹔進入景區時,要了解安全通道及消防器材的位置。遵守景區規定,不要隨意翻越防護欄等﹔帶娃出游謹慎參與高風險項目,應認真了解項目經營者的資質、安全措施及項目安全要求,慎重選擇游玩項目,切勿盲目跟風。
同時,春季天干物燥,若選擇戶外踏青,家長要注意不在山林、禁火區吸煙、野炊和使用明火﹔露營中若要野炊,應選擇遠離山林和可燃物的空曠地,並選擇靠近水源的地方,若意外發生火災也可迅速處置,野炊結束后一定要徹底滅火。
問:春節沒放完的煙花爆竹如何正確處理?
答:今年是成都煙花爆竹“禁改限”首年,不少市民在節后都有未燃放的煙花爆竹,應妥善安全處理。
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隻剩零星幾顆,在保証安全情況下,用水將煙花爆竹澆濕后進行報廢處理﹔剩余煙花爆竹數量較多時,應妥善保存並及時通知公安部門進行銷毀、處置﹔批發企業未銷售的煙花爆竹,應按照規定在規范的倉儲點集中存儲﹔臨時經銷單位要將未銷售的煙花爆竹及時退回原批發方。
問:私自處置、銷毀煙花爆竹會面臨哪些處罰?
答:私自處置、銷毀煙花爆竹,不僅暗藏致命安全風險,還易觸碰法律紅線。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對沒收的非法煙花爆竹以及生產、經營企業棄置的廢舊煙花爆竹,應當就地封存,並由公安部門組織銷毀、處置。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魏捷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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