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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

2026年03月15日08:30 |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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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四川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

  2025年8月1日起——

●提高在鄉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年增加713元,提至每人每年不低於26934元

  ●對帶病回鄉退役軍人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年提高300元,提至每人每年不低於10488元

  ●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軍人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年提高324元,提至每人每年10908元

  3月12日,記者從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獲悉,該廳日前與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通知,明確自2025年8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據悉,這是四川連續21年提高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等人員待遇標准。

  標准調整后,各類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較上年度均有提高。其中,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人員撫恤金分別提高至每人每年135840元、127884元、120240元,十級因公殘疾人員撫恤金提高至每人每年12324元,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役軍人、部分參戰參試退役軍人、部分老年烈士子女、部分年滿60周歲農村籍退役士兵的撫恤金和相關補助金標准普遍提高。

  根據通知,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提高在鄉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年增加713元,提至每人每年不低於26934元,其中回鄉務農抗戰老戰士每人每年不低於27474元。對帶病回鄉退役軍人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年提高300元,提至每人每年不低於10488元。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軍人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年提高324元,提至每人每年10908元。(李星源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丹)

(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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