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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薪100元,給12歲女兒打工?

女孩花4萬余元壓歲錢盤下文具店,雇佣媽媽當店員

2026年03月12日09:55 |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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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日薪100元,給12歲女兒打工?

李悅准備閉店收工。

近日,江西九江一12歲女孩用壓歲錢盤下一家文具店,並以每天100元工資“雇媽媽打工”的視頻在網絡熱傳,引發廣泛討論。

有人為這位媽媽的“新潮教育”點贊,認為這是難得的財商啟蒙﹔也有網友認為,12歲孩子尚不具備獨立經營能力,擔心此舉會影響孩子學業與三觀塑造。

3月11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聯系到女孩母親歐陽燕,並採訪了知名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吳兆華,圍繞孩子是否應過早接觸“生意經”展開討論。

女兒當文具店老板

媽媽成員工

今年春節假期后,歐陽燕還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女兒李悅(化名)像往年一樣到銀行存壓歲錢。在了解到銀行利息后,李悅向母親提出疑問:“利息這麼低,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賺錢?”

得知女兒的想法后,歐陽燕告訴孩子,賺錢的方式有很多,銀行存款只是其中一種,還有做生意、投資等多種途徑。聽完解釋,李悅做出大膽決定:“我想從銀行取出一部分錢,拿來做生意。”

在與母親溝通后,這個12歲女孩最終拍板,拿出積攢多年的壓歲錢,盤下了一家位於小學門口的文具店,包含租金、貨品轉讓費和押金在內,共計44100元。

店鋪盤下來后,誰來負責經營?李悅給出了一個讓所有人意外的方案:自己當老板,雇媽媽打工。

母女倆分工明確:李悅負責和業務員洽談進貨、制定商品價格、調整經營方向﹔歐陽燕則負責看店、售賣等日常執行工作,並由李悅每天支付100元工資。

“她是老板,我隻給她打工。”歐陽燕在採訪中笑著說,“有業務員想直接跟我談,我都擺手:請找我的女兒談,她說了算。”

一次,因為覺得雪糕進價過高,李悅直接和供貨商對接:“你進價這麼高,我還要出電費、人工費,最后等於幫你們打工了,我不想跟你合作了。”這番對話,讓歐陽燕頗為驚訝。

此外,李悅發現文具進貨需要親自跑市場,會佔用學習時間,便果斷將主營方向轉向烤腸、冷飲和鮮榨橙汁,因為這些貨品可由業務員送貨上門。

如今,每天下午放學后,李悅會先到店裡寫作業,再查看經營情況、對接進貨事宜,一直忙到晚上8點半收工回家。

媽媽的財商啟蒙理念:

“從小就可以開始”

面對外界的驚訝,歐陽燕顯得十分淡然。她本身是一名家庭教育指導師,日常工作就是為其他家長提供教育咨詢。

對於女兒的培養,她有自己的理念:“財商啟蒙從小就可以開始,讓孩子慢慢理解什麼是‘需要’和‘想要’,什麼是預算和規劃。”

她舉例,帶孩子去超市時,會告訴孩子:“我們帶的錢隻夠買三樣東西,你挑最喜歡的。”出去玩時,會和孩子一起做預算:多少錢坐車、用餐。在歐陽燕看來,這些日常“小練習”,就是財商啟蒙的起點。

對於女兒用壓歲錢開店的做法,歐陽燕認為一切都在可控范圍內:“要在1000元的范圍內讓她犯1000元的錯,有1萬元就讓她犯1萬元的錯。只要結果我能接受、風險可控,就可以讓她去嘗試。”

歐陽燕強調,自己的角色不是“管教”,而是陪伴與復盤:“她做錯了,讓她自己去經歷、去體會,之后我再坐下來跟她慢慢分析,讓她自己意識到問題,我不會帶著情緒去指責。”

在歐陽燕看來,這樣的教育方式能夠讓孩子更加獨立,更好地抵抗社會風險,適應環境。

教育專家:

財商培養需循序漸進

知名心理健康教育專家吳兆華在接受採訪時,從專業角度分享了對這一事件的觀察與思考。

“這樣的個案能夠讓大家看到家庭教育的多樣性,也引發了關於財商教育的討論,這本身是有價值的。”吳兆華說。

但她同時提醒,每個孩子的成長節奏不同,適合這個孩子的方式,未必適合所有孩子。“孩子在12歲這個階段,主要精力還是應該放在學業上,這是基礎教育階段的重心。”

在吳兆華看來,家長若想培養孩子的財商和實踐能力,可以通過更日常、更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例如讓孩子參與家庭簡單理財討論,或在節假日協助家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務。

“讓孩子適度參與、逐步接觸是可以的,但不必讓孩子承擔完整的經營責任。過度參與可能會對孩子帶來不利影響,致使‘拔苗助長’。”吳兆華說。

她建議,面對這類引發熱議的教育話題,家長更需保持理性冷靜。“看到別的孩子做了新鮮事,甚至賺到一些錢,心裡有波動很正常。但教育是一場長跑,還是要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思考和選擇。”(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馬嘉豪 受訪者供圖)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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