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狂奔的AI裝上“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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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養龍蝦”、一人公司……全國兩會期間,各種關於人工智能的新詞頻頻刷屏。3月9日,四川代表團分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報告提出的“今年將加強人工智能等領域立法研究”,成為分組討論的焦點之一。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師協會會長李世亮已連續3年建議為人工智能立法。“我們雖然有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也有算法推薦、深度合成等方面的管理規定,但這些大多是對具體問題的點狀回應。”李世亮表示,當前最缺的,是一部對人工智能領域進行基礎性、統籌性規范的上位法。
有人問:技術發展得好好的,為什麼要急著立法?會不會管得太死?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新聞工作者協會主席劉成安調研時發現,人工智能發展過程中,出現算法歧視、深度偽造、知識產權保護等新情況新問題。AI換臉讓明星“被代言”,擬聲技術讓騙子冒充熟人,生成式視頻讓人真假難辨——技術的“狂飆”,正在不斷挑戰法律的邊界。還有媒體報道,機器導盲犬已投入使用,如果它領著視障人士過馬路時發生交通糾紛,該由誰承擔責任?是機器狗的主人、開發者,還是算法自己?
劉成安代表認為,技術跑得太快,法律必須跟上腳步。現在迫切需要一部規范人工智能發展的綜合性法律。
但立法並非易事。“行業初期,問題還沒有充分暴露,過早制定法律有可能限制行業發展。”劉成安道出另一重顧慮。這也是李世亮調研后得出的結論——既要規范,又要審慎﹔既要防范風險,也要為創新留空間。
那麼,這部法律該怎麼立?多位代表談到,人工智能是新課題,如何進行立法不僅是我國面臨的新挑戰,也是世界性難題。李世亮提出了三個關鍵詞。
平衡。立法不是“卡住”AI,而是“穩住”AI。統籌發展和安全,在防范風險的同時促進研發應用,在規范與促進之間尋找平衡點。
責任。針對深度偽造虛假信息,厘清AI技術提供者、內容平台提供者的義務與追責路徑。誰受益,誰就要承擔風險。
開放。國家在通用原則上立法,具體行業的具體問題則由各部門制定更細致的規章進行規范。這就像一條高速公路,不同車型怎麼跑可以靈活調整,但交通規則必須統一。
事實上,一些地方探索已經起步。上海、深圳等地相繼出台人工智能相關條例,為國家立法積累寶貴經驗。而放眼全球,歐盟《人工智能法案》也已生效,各國都在搶佔規則制定的話語權。
隨著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加強人工智能等領域立法研究,給狂奔的AI裝上“紅綠燈”,標志著國家層面的立法步伐正在加快。
□川報集團特派記者 李欣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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